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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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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法務部蔡碧仲次長線上博奕問題,以及質詢徐國勇部長警察勤務負擔、消防分發平等的問題。線上博奕嚴重性,兩岸黑幫在操控,招募客服人員且不肖業者騙說絕不會違法。5月12日司委會審查刑法相關條文時,蔡次就說這種情形是共犯,但目前法律規範還是比較複雜,需要明確文字的修法,蔡次承諾再修法文字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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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詐騙斬手專案跟法院聲請強制處分,查緝車手並積極追朔上游,法院駁回理由很瞎,說抓到的車手是下線,實務經驗不可能牽連到上游,所以不同意。法官懂偵查?還是脫離實務?蔡次長告訴說我檢警一體,一定會盡力協調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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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警政署5月以來停辦的專案考核,現在又變多了。尤其彰化的「金勤區」專案評比,要求警察自動與行員聯繫反詐騙,基層同仁苦不堪言。翁茂鍾偽造社會勞動服務紀錄,因為翁是臺南警友會會長,就有警察去幫他偽造文書。其實各地警察因為預算與設備不足,仰賴警友會捐款很多,連警察失能公益信託的基金更是由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慷慨捐輸成立。但是各地警友會,如果當中有不肖人士,豈不就讓不正當的人士來操控警政嗎?對各個地方警友會,是不是都是正當人士參與,一定要有檢核機制。我更呼籲內政部應該為警政署編列合理足夠的預算,而不是讓警察四處化緣,讓像翁茂鍾之流的有心人趁虛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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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方案」本月初上路,我長期主張納入移民人員終於成真,可是方案規定要在移民署任職滿十年才能適用,如果之前從警政署所屬機關移撥到移民署,年資總加超過十年,移撥後單獨年資不到十年,竟然就不能適用,非常不合理。內政部長告訴我本月初納入並不是本方案策進的終點,一定還會繼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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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760號之後,不只警佐班有分發問題,事實上消佐班、消特班也有分發問題,且實務上地方政府給沒讀過警大的分發隊員職務、有讀過警大分發分隊長。這種不平等的現象,徐部長告訴我因為地方未必有充足職位分發,還需要協調,但中央會努力來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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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涂明宗
    委員您好!感謝您為我們從警政署移撥到移民署的同仁爭取到比照警消、海巡、空警人員的醫療照護,同仁均深感德恩,當初您原意是在… 更多照顧原在警察機關長年工作,生活日夜顛倒、為了國家社會辛勞付出的員警,但警政署人事單位公布規定移民署適用人員需在移民署服務滿十年,沒有考量在警察機關服務之年限,而本人於警察機關服務二十九年,移民署服務六年屆滿三十五年後退休,另有一位副隊長於警察機關服務三十多年,移民署服務九年即滿六十五歲屆齡退休,依該方案規定我們都不適用補助,那對我們長年於警察機關服務後移撥移民署的老同仁,是否有違委員您照顧我們這些老同仁之美意,懇請委員再為我們爭取合理公平的待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