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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 Chen Chi-Mai, 高雄市。 572,962 個讚 · 32,081 人正在談論這個。 ⚡緊拚市政 市民專線:1999 市長信箱:https://soweb.kcg.gov.tw/#/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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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9)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地方制度法修法。 因現行法規定,地方首長缺位兩年以上才需補選,意即任期過半(兩年)就能由上級機關指派代理首長,若一位民選首長有一半之任期,能被指派一位缺乏民意基礎的人來代理,嚴重破壞民主原則。因此,非常支持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等所提出之地方制度法第82條修正草案,即地方民選首長及村(里)長出缺時,需辦理補選之條件,由現行需所遺任期2年以上改為1年以上。… 更多 內政部現以補選任期過短、增加社會成本等理由反對相關修法,根本是在找藉口。我強烈質疑,地方首長任期過半遭辭職、去職或死亡,中央可任意指派代缺乏民主正當性之代理縣長、代理首長,跟民眾期待有所違背,使民怨四起,才是造成社會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此種現況不僅與當代民主政治、民意政治原理被道而馳,亦使執政者更政治操作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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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9立法委員陳其邁於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長李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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