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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聽到停車停到被判拘役的!
 
#停車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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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住戶把車停在鄰居停車位 法官依竊佔罪判拘役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中市石姓女子30多年前買預售屋,取得一個停車位,事隔20多年,石女提出民事訴訟,主張她買的是一個「大型停車位」,該大樓更改停車位空間,她的原停車位被分隔兩個較小停車位,但她仍擁有這兩個停車位,使用另一停.....
留言
  • Chih Sheng Huang
    蔡政哲 我有義務告訴不知情的網友,五毛又出來拼業績了。😆
  • 吳瑞恭
    @{許晨逸|100036005834391} 不會
  • 許晨逸
    依法是侵占罪没有問題,只是實務上都不會搞到法院去,除非停别人車位的人還一副囂張樣之類的情況,是我我也會告到底。
  • Ling Clyde
    我都開始懷疑人生了 🙄
  • Yu-Jen Lin
    @{Ling Clyde} 應該是太囂張
    去告我啊!!!!!!!!!!!!!!!
    然後就被告了
  • 李聰敏
    @{Ling Clyde} 大大不曉得一個車位要好幾百萬才買得起嗎?就算車位是用租的也是一種財產的,因此這不光是道德問題而已而是一種侵佔行為。
  • 吳瑞恭
    @{Ray Lin} 來啊
  • Ray Lin
    以後喜歡長期占用他人停車位的,法院見
  • Yi Li
    @{顏志榮|100003005400488} 你講的前段就不可能發生了
  • 沈君毅
    當立委幹嘛 要就當總統
  • 彥良陳
    @{沈君毅} 你選立委我投你
  • 沈君毅
    @{彥良陳|chen.y.liang.7} 修法啊
  • 吳瑞恭
    @{林宗傑} 不,萬歲不就成了老妖怪了。
  • 郭子豪
    @{Bill Cheng|cheng.bill.96} 這種言論有點荒謬
  • 羅美桂
    @{姚靜妤} 好幾年前我們去找親戚,結果車子是停在路邊都沒有影響到他家門口結果他們叫拖車來拖吊
  • Yu-Jen Lin
    @{陳名展} 因為是民事糾紛 警察無權力管
  • Thomas More
    @{Roberto Lin} 不對吧,應該是建議他去選立法委員。修法或立法
  • 吳瑞恭
    @{翁偉僥} 你別胡亂瞎搞
  • 陳名展
    @{Yu-Jen Lin} 如果說是我自己私人土地上,被人停車或是放其他的東西,警察不能有動作嗎?
  • 蘇煒翔
    @{Roberto Lin} 這是以確立自己的所有權為大前提。很多都是先主張所有權異議,然後就能以爭議身分行使侵佔!你要排除對方,就必須先徹底排除對方的所有權爭議,這裡頭有的是文章。
  • Roberto Lin
    @{蘇煒翔|someskyman} 可以喔,我國民法即有規定,民法第151條為保護自己權利,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你為了保護自己的停車位(不動產)免遭他人竊佔,而有動作,基本上是免於受罰或損害賠償的。
  • Roberto Lin
    @{翁偉僥} 真有見地,歡迎報考司法特考,國家需要你。
  • 蘇煒翔
    @{胡智超} 更妙的是,被侵入的地主還不能自行強制排除對方。夠鬼島了吧
  • 胡智超
    Yu-Jen Lin 這才是最奇怪的點,我家都被人入侵了,卻無法有任何動作
  • Yu-Jen Lin
    @{翁偉僥} 私人土地 警察不能有動作
  • 吳瑞恭
    @{Ming-Chyi Lee} 不
  • 張嘉豪
    @{黃郁雯|100013220673992} 台灣沒有省喔 你是哪裡來的
  • 賴彼得
    省什麼?省錢?
  • Wei Li Chuang
    @{Vincent Lin} 其實只是凍省而已,但早就虛級化等著修憲廢除。
  • Vincent Lin
    黃郁雯 台灣很早以前就已經廢省了啦!現在要說台灣全國才對!您是古人吧?
  • 廖祥宏
    @{黃郁雯|100013220673992} 哪一省?
  • 葉莉娜
    @{Yuan Lung Chen|mandhelingboy} 我說你有個人遇到不公正的法官,可以提供給我,但是已經在接受公開調查的法官,我怎麼舉報,你有新的證據嗎?你給我報導內容,是要我看報導認同你,那我自己會看!
  • Yuan Lung Chen
    @{葉莉娜} 另外我個人談論時事喜歡有憑有據,含血噴人、捏造事實還真不有趣。
  • 葉莉娜
    @{Yuan Lung Chen|mandhelingboy} 你給我調查中的報導有用嗎?我自己會看
  • Yuan Lung Chen
    @{葉莉娜}

    石木欽案爆司法界不當接觸 司法院:7法官違失重大
    https://www.cna.com.tw/amp/news/firstnews/202101180069.aspx

    古云: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8字足以驗證這是存在著的事實。
    不過有正義感是好事,保持下去。
  • 葉莉娜
    @{Yuan Lung Chen|mandhelingboy} 有的話請你提交證據給我,我來舉報,但是如果你給的是假證據,那你要對自己言行吃上官司,我很公正客觀,我也不想坦護誰,做人處事態度說一分話就是一分,不該模棱兩可!
  • Yuan Lung Chen
    @{葉莉娜} 不如說法官被收買的案例也是層出不窮🤣
  • 葉莉娜
    Yuan Lung Chen 法官是依實務法律經驗判決,那也要正義的檢察官起訴處分為基準申張正義,法官才能明察秋毫!台灣的法律判決不公不義,都是來自不正義的檢察官,亂起訴,法院法庭辯論庭上才有不公不義的判決,而且被害人家屬通常沒有被保護好在法律辯論庭上勝訴的機會,壞人那一方除了有錢請律師外,還能為自己辯論開脫罪責,加害人律師為了勝訴判決,可以成為知名合格大律師,多賺沒良心的錢,故意誤導被害人入坑答辯,檢察官起訴處分就變得無用武之地,正義怎麼會來!怪法官嗎?法庭連續劇不是演假的,是活生生的上演在現實世界。
  • Yuan Lung Chen
    終於有正派法官👩‍⚖️
  • 尤聖宏
    @{高炎耀|100006607874016} 字都打不好 是會有什麼未來
  • 明璋
    @{高炎耀|100006607874016} 那就回去啊
  • 高炎耀
    又是一言談,台灣沒有為來了
  • 连俪雯
    最好別易科罰金。
  • Lu Chi Han
    @{許龍|100009675247835} 讚啦
  • 皇甫默覦
    這個我覺得判的太公平仗義
  • 蔡政哲
    這種還滿多的
  • 高美金
    這樣是竊佔罪 哇 六法全輸了 六法全書 法官從新再上一課 總是暫停一下 車子每天都要出門上班去 車位搬得走嗎? 我也要再去上課了
  • Vincent Lin
    來賓請掌聲鼓勵!
  • 林木山
    重罰才有效!
  • Emilia Huang
    做得好 👍🏻👍🏻🐾 法官大人英明
  • Johnny Li
    車位鎖裝下去沒人敢停啦, 只是 停車和移車的時候麻煩一點
  • 張小寶
    字都打錯... 未來就是從小學重新念起
  • 余果果
    太棒了👏👏👏
    法官英明
  • 洪致遠
    666
  • 楊淳智
    👍
  • 黃聰賢
  • Audry Hong
  • Yan Chiew Yoon
  • 長照一輩子
    https://media1.tenor.co/images/e3d1f7e715553d8a1ea0df79f6335bed/tenor.gif?itemid=13347383
  • Coffee Black
    讚啦這法官,清流
  • Ling Clyde
    道德的程度討論 可以變成刑事案件,這也是很厲害了
  • James Lin
    就是這樣才有錢的啦!
  • 吳宗憲
    一定是停在法官專用的停車格才會罰成功.不然那麼多霸佔停車格的都無可開罰
  • Adonis Liao
    女的不知道有沒有說謊 如果沒說謊倒的話她倒是蠻冤枉的 少了一個車位還吃官司
    如果她本來就唬爛 那法官就判的好
  • 紀大衛
    蠻好的
  • Vincent Lin
    路霸也麻煩一下
  • Hong Shiang
    殺雞儆猴 給喜歡亂停別人家停車位的一個警惕!
    好樣的 法官 給你個讚!
  • 張簡世冠
    爽...........…..................
  • 吳欽棠
    水!支持
  • Artee Guggenheim
    大快人心
    有很多人,車子還往別人家騎樓停進去。
  • 顏志榮
    有管委會將有權狀住戶25車位佔為管委會所有,改為約定共用部份,要如何提告
  • 莊啟健
    本來就可以用侵占論,只是這類訴訟法律程序跑很久,媒體又沒耐心追蹤後續才會讓人以為無法可罰
  • Chu Chun Wang
    超棒
  • 林寶桂
    好複雜.一停車位被判刑,真是奇案,人有時贪婪,不是自己的東西可变成理所當然,要不得
  • J.j. Wu
    這種的該關一關
  • Elbert Huang
    就是要這樣
  • C.P. Chiu
    學到了🙏
  • 李銘倫
    台灣司法終於有救了😘😘
  • 彥良陳
    竊佔該回歸民事了…
  • 陳橙
    很棒的判決!
  • 林宗傑
    舒服 法官萬歲
  • Bill Cheng
    要下放到地方政府警察也能即時處理
  • 周正倫
    有點紓壓耶
  • 陳品璇
    汽車停車位堆雜物、腳踏車、機車真的超級沒有公德心
  • 姚靜妤
    如果只借停一下,應該還好!
    我家工廠前面,常被巷內訪客亂停,一停就是好幾小時,造成工廠貨車常常無法出入載貨,告知車主只能暫停,請儘快離開,還常挨罵,這種人才該被關吧!😡
  • 翁偉僥
    授權警察可立即拖吊重罰。累次加倍罰,罰不怕的超次累犯判拘役加鞭刑不得易科罰金。從此沒人再試試看了。
  • Ming-Chyi Lee
    很好啊,明知故犯,就是要讓這種人刻骨銘心一下。。
  • 曾祐偉
    罰單跟傳票是最好的教育~
  • Zhang Qi Yang
    超爽!超療癒!👍
  • 余勁緯
    車位所有人是有土地權狀的,未經同意皆屬侵佔
  • 莊清順
    剛好而已🤣🤣🤣
  • 安樂侯
    夕鶴
  • Camilla Daisy
    雖然看標題覺得誇張,但了解之後覺得爽快!
  • 黃郁雯
    台湾全省都一樣大街小 巷都霸站道路 站久就說他家的政府沒一智的規法害百姓怨恨
  • 蘇煒翔
    終於有法官願意苦民所苦!不再縱容這些人,以為惡小,不會被關就毫無忌憚
  • 黃文達
    感謝法官樹立典範,惡徒收斂,民怨可解。
  • Ren Liu
    撥亂反正,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