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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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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法”經過委員會審查,<br> 經過數月與勞委會及工殤團體、勞工團體的努力溝通,<br> 今天終於完成朝野協商,星期五可以完成三讀。<br> 從63年頒布施行80年大幅度修正迄今,23年來沒有全面性檢討修法過,<br> 臺灣在職業災害的預防上不但沒進步,過勞死的人數不斷攀升。<br> 所以修法後雖不能100%的滿意,但仍會要求自己繼續努力。 【職安修法方向】… 更多<br> 一、放寬適用職業類別,從製造、營造、餐旅等15行業670萬人,擴大到所有行業共1067萬人。<br> 二、防過勞條款。要求雇主針對輪班、夜間工作、長工時者提出預防過勞措施。<br> 三、賦予勞工緊急退避權。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勞工可自行停止作業,退避至安全場所。<br> 四、建完整工作暴露史。要求雇主應詳實記載接觸危害性化學物質之勞工工作暴露史,並完整提供醫療機構。<br> 五、原事業單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避免透過轉包方式規 避雇主責任。<br> 六、雇主應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職業災害調查。<br> 七、強化雇主通報機制。只要罹災勞工一人以上達住院治療,雇主就應於八小時內完成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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