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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雲林縣。 56,606 個讚 · 2,441 人正在談論這個。【第十屆立法委員 劉建國】 官方LINE👉 https://reurl.cc/mdqGzG 官方IG👉https://reurl.cc/5goGXR 訂閱youtube頻道👉https://reurl.cc/72ye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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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邀集台灣蒜農協會理事長林俊甫與40多位蒜農代表等,在立法院請願接待室召開記者會,齊聲喊出「馬政府,不要裝蒜了!」,要求財政部關務署、農委會農糧署應嚴格執行「雜糧蔬菜特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結果為「與大陸大蒜特性相符」者,應不得押款放行,並要求主管單位應於過年前加強查緝取締不法業者,俾維護蒜農權益!
… 更多 中國蒜頭利用第三國方式轉運進口問題長期來一直無法徹底解決,3年前建國就一再要求海關應加強查緝,期間進行多次研商進口大蒜管理改進措施會議,最終決議為:如經「雜糧蔬菜特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報告書認定為中國北蒜其特性相符(與中國大蒜採集樣品相符合)一律不得放行。另外,建國也相當質疑政府單位是否有仔細查驗業者所提供的原產地證明相關資料,並要求政府應盡速查明嚴格取締不法業者。
記者會會後,隨即針對上述爭議,邀集財政部關務署王亮署長、盧守組長,以及農委會農糧署莊老達組長、蔡清榮技正等官員召開協商會議,並做出以下四項結論:
一、為有效防堵中國北蒜透過第三國方式進口至台灣,影響本國蒜農權益,請行政院農委會使用更科學之方式進行鑑定,包括儀器檢驗、礦物元素等,俾提供更精確數據供海關參考。
二、針對進口之蒜頭調製品常夾帶大量大蒜,財政部關務署即日起應從每年9月至次年清明節期間,對香港地區進口之大蒜調製品、紅蔥頭進行逐批查驗。
三、財政部與經濟部會同行政院農委會於1個月內召開協商會議,將大蒜調製品列入農產品之原產地認定基準貨物,並予以公告。
四、對於報運自越南之大蒜,應要求提供越南商工總會(VCCI)核發之產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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