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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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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林淑芬在要灌排分離,不走回頭路相簿中新增了 3 張相片。
日前媒體報導水利會拒絕工廠搭排廢水後,環保署竟發新聞稿認為只要確保重金屬濃度符合農委會的灌溉用水水質標準者,農田水利會仍得予接受搭排申請,並不會因此負擔整治費用。 99年才修正通過的土汙法中,所謂污染行為人指洩漏及棄置污染物而造成土壞或地下水污染之人,立法理由更已經明確說明無論合法或非法都算。也就是說在沒有總量管制的情況下,只要排放量過多而造成污染,污染行為都成立,跟有沒有符合標準無關,同意搭排的水利會就是潛在污染責任人,如何置身事外? 環保署這種扭曲母法精神的新聞稿根本就是自廢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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