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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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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大年初二,傳統習俗上過年 #回娘家 的日子,我也持續向大家拜年送祝福,祝各位福虎生風心滿足。 話說,此時此刻的你,正打算去哪裡走走呢?每當過年前,網路上總充斥著「年夜飯能回娘家吃嗎?」,以及「初一可以回娘家嗎?」的討論,傳統的觀念認為,初二前回家會導致娘家赤貧,雖然傳統習俗可能有其存在的時空背景,但時至講求 #性別友善 的今日,過往的習俗是否也能 #邁向平權,避免成為已婚女性的壓力來源呢?… 更多 不論是伴侶中的哪一方,彼此的原生家庭都應受到相同的重視。不難發現,有愈來愈多的伴侶願意進行協商溝通,而選擇輪流回家、各自回家過節,或者與雙方家人一同出遊等,這樣的情況愈發普遍,也意味著有愈來愈多人在試著與習俗共處之餘,也選擇以更平等、更自由的方式來 #善待自己,而不再默默地「把悲傷留給自己」。能夠 #依彼此的家庭樣態以及自身的身心狀況來做出最妥適的決定,這是一個好的轉變。 未來,時代力量仍會持續推動 #性別平等 ,讓我們一起為一個更開放、多元與更包容的社會努力,讓每個人都可以「做自己好自在」,進而將這樣的樣態共築成「友善的日常」。 不管此時此刻的你要去哪裡,是回伴侶的家,還是各自回家過節,又或者與朋友共度,抑或是因為疫情的關係而選擇自己過,這都好,能讓你感到 #最自在的地方,就是 #最好的安排。 願大家擁有豐碩的一年。 #性別平權_友善日常
#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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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明彥
    時代力量嘴臉-不顧假承攬真僱傭侵害勞工,不顧揭弊者被權勢者侵害人權!一再投訴根本不理人民老闆死活:我去年5/… 更多21被台北市政府醫警勾結綁架去抽血(取尿)檢驗5項毒品反應,而我是政府多項假承攬真僱傭和貪污的揭弊者!110/5/21因為我去台北市政府要求勞動局政風室主任拿出北捷清潔工假承攬、榮總貪污弊案勞檢資料,此案它處理一年了、我之前有榮總當事勞工到場依舊拿不出資料,她倆拖延很久下來卻拿不出來勞檢資料,副隊長竟又放人離開。我要求她們上級政風處必需派員下來,忽然冒出市政府一位自稱服務中心主任的人(徐逢源,之前沒見過面)出來鬧事唆使駐警隊違法壓制我,我已遠離他,他卻一直誣指我是妨害公務,駐警隊竟因其教唆對我動手壓制在地,副隊長甚至用極度危險動作以膝蓋抵住我喉嚨,演變成雙方互告。
    之後因疫情剛爆發,防疫問題去北醫檢疫,而急診室醫師謝屈平沒診察下護士逕行醫療行為。我耐心等待約半小時後才數度反應要驗傷,但2員警、2護士都一直不理睬,我認為是駐衛警施暴所以警察故意不給我有驗傷證據,只好指責她們說醫師沒診察護士逕行醫療是違法的,逼得謝屈平醫師只好來驗傷診察。但信義分局員警黃炫勳2員竟藉此硬綁我去松德院區抽血檢驗毒品反應,且成德分隊2消防救護員到場時警示員警這是違法,2警察硬幹,松德人員彭聖絢、鄭明潔等多名人員拘禁關我在小房間2小時抽血驗毒侵入性打針,也沒有任何書面告知,在值班精神科專科主治醫師陳易隆全程溜班不在的情況下勾結警察侵害揭弊者人權。然後2員警竟丟包我跑掉!
    那,拘禁、逮捕犯法都需要科罰金。但是台灣這樣麻木的社會,有法律也可以硬吃案不是嗎?超過半年了,檢察官毫不處理醫警勾結侵害人權醜事(10/28有開庭,但竟交代檢察事務官只問市政府人員告我情事,完全不處理醫警、公務人員侵害我人身人權嚴重醜事!)。
    第2 條 人民被逮捕、拘禁時,逮捕、拘禁之機關應即將逮捕、拘禁之原因、時間、地點及得依本法聲請提審之意旨,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指定之親友,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第11 條 逮捕、拘禁機關之人員,違反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者,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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