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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溫玉霞。 5,549 個讚 · 1,464 人正在談論這個。發揚台商皮箱精神 攜手開創台灣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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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多說無益,動手比較實際】
  
#最近一段時間台灣發生密集地震,中央氣象局表示台灣可能已經進入四百年地震高峰期,引發熱議。 在此,玉霞引述一篇發表於2016年,由國內某專家所撰寫的文章,雖然只是介紹日本的防震作法,但是作者用心之切,以及關注之深,顯示台灣不乏有識之士,只缺政府以及社會大眾一個決心。 #該專家建議台灣社會應比照日本做法,進行:… 更多
一、每年選擇一日,全民與企業一同進行地震防災演練,演練劇本來自地震災害潛勢圖資的分析成果。
二、政府提供活動斷層、地震災害潛勢資訊之模擬結果,公開於媒體、書籍、專業防災認證教材以及學生教科書中。
三、推動防災志工專業執照認證,包括:防災介助士、防災士、危機管理師等認證,以便在社區以及企業內建立大型複合災害第一時間緊急應變能量。
四、建構防災資訊整合平台,方便全民查詢與了解,同時鼓勵企業善用此防災資訊平台進行加值應用,產出各項客製化防災商業服務,提供不同產業的災害風險管理需求。
五、將企業協助政府防災納入企業社會責任評分項目。
六、促成科技部台灣地震研究中心與經濟部地質調查所每年更新未來30年陸域活動斷層與海域隱沒帶震源發生大規模地震的機率圖集。
七、建立公務人員利用公務管道提供災情資料的免責條款,放寬災情相關資訊的使用限制,讓防災資訊普及化。
八、擬訂「地域災害防救計畫」,涵蓋減災、整備、應變、復原四個面向,規劃出短中長期防災重點。
九、每一季進行防災兵棋演練。 多說無益,動手做吧!
  
  
#防災
#密集地震
#台商立委 #溫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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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鄧如邑
    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https://www.facebook.com/台灣土地正義平權會-624772904702010/
  • 黃芳裕
    防災防震 全民必需要「行動」
    不僅僅是 政府
    而且還是 大家一起努力
  • 李貴敏
    防災防震很重要
    政府要有行動!
  • 蔡峻豪
    https://liff.line.me/1645278921-kWRPP32q/?accountId=ericchu

    朱立倫黨主席的@LINE已經成立了! ! !
    歡迎大家來加入~~~~手刀加入!
  • 王瀚駿
    臺灣的政治欠臺灣人一個公道!

    一個國民黨不敢提起,民進黨不願意去釐清的人民土地權益議題!

    政府還沒有設立各個「管理」機關前,墾耕土地所有權是我們原墾土地開發人民的,居住房舍所有權是我們建、購者的房舍!
    但有了「政府」設置的管理部門,土地、房舍都變成是政府的了!
    這不是土匪「政府」什麼是土匪!
    說什麼「民主」國家?
    其實比極權共產主義國家還極權!「民主」只是在欺矇國際世界的外衣,在掩護苛毒掠奪自己國家人民事實的表像而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49586448804314&id=100012589080488
  • 朱立倫
    災難無常,隨時做好萬全準備,動手做最安全!謝謝玉霞委員建議👍
  • 胡景嵩
  • 廉振
    https://media1.tenor.co/images/180caf251ea7bdcf547cecd915718c8c/tenor.gif?itemid=11147941
  • 郭重遠
    溫玉霞委員加油
  • 張富順
    喝下午茶
  • Ming-hsuan Chiang
    委員法令及公共政策必需加強,加油!
  • 郭俊揚
  • 黃芳裕
    百年大黨 人材濟濟 口出事成 行為不難
    人生七十 才能開始 稱為青年 呼風喚雨
  • 張富順
    這次很準喔不要中計
  • 劉建業
    平安如意!加油!加油!加油!
  • 張耀華
    溫立委加油!我們嘉義市人以妳為榮!
  • 俞人
    民進黨選舉時落實行動!
    防災嘛?
    就耍耍嘴皮!
    有說就好!
  • 楊鈞謙
    溫玉霞委員是優秀立委!跟著朱立倫主席、國民黨一起為人民打拼!
  • 陳以信
    說的比做的好聽,政府一定要趕快動起來!
  • 陳超明-阿明哥粉絲團
    做比說重要,各部門應該快動起來!
  • 洪孟楷
    請相關機關盡速研議,並且防患於未然!
  • 江啟臣
    盡快加快法規與認證措施,才能防患於未然!
  • 中國國民黨 KMT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政府應當要有所行動。
  • 好立委 楊瓊瓔
    防災防震很重要
    請政府盡快研擬相關措施
  • 立法委員 馬文君
    地震,我們都有可能是受害人,法令與公共政策都必須補強‼️
  • 立法委員林奕華
    政府不要再出一張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