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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 Fengyüan, Taiwan 。 324,517 個讚 · 21,7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按個讚!小小支持,大大鼓勵,請您一起眾志成"臣",讓台灣啟程 加入啟臣LINE家族ID搜尋:@openchiang 或點連結http://line.me/ti/p/%40wiz67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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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的酒駕零容忍是酒駕您容忍 今天有關酒駕加重處罰的刑法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院會完成三讀,雖然是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立法,但這次的修正內容未能充分回應民意,令人感到遺憾。蔡政府一再說酒駕零容忍,看來根本就是 #酒駕您容忍!… 更多 過去蔡政府一再高喊「酒駕零容忍」,說要嚴懲重罰,但每次修法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刑法本次修正僅提高酒駕初犯刑度從2年加重為3年,罰金20萬提高為30萬,社會各界最痛恨的酒駕肇事致死傷僅將再犯年限從5年延長至10年,以及增加罰金處罰,法務部說人最怕關,但 #刑度卻完全沒有任何加重。 酒駕肇事致死初犯一樣維持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要再犯肇事致死才能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過去酒駕肇事致死平均量刑不到3年,法務部說是法院不重判,但卻也 #反對提高最低本刑,繼續讓法官可以輕判。 刑法第185條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在道路上飆車只要初犯致人於死就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為什麼酒駕者要等到再犯才重懲?為什麼是要我們容忍酒駕者一犯再犯?為什麼是要無辜的國人承受喪親之痛?生命只有一次,法務部為什麼一再拒絕重刑嚇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的「得」沒入車輛規定,早在108年就已增訂,但迄今裁罰沒入件數卻是0,立法院賦予行政機關沒入肇事車輛權力,但卻從未裁處,讓酒駕者有恃無恐,因此我提案修正為「應」,且 #只要酒測超標就直接強制沒入,但最終未能通過。 本次修正雖增加酒駕初犯先扣車牌、初犯肇事致死傷得沒入車輛,但 #主管機關若依舊不肯落實執法,恐怕將繼續流於形式,毫無遏阻效果。 修法未能落實嚴懲重罰的主張,不只嚇阻效果有限,更無法讓酒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蔡政府的酒駕零容忍,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一再罔顧國人生命安全! #酒駕零容忍 #向酒駕宣戰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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