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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台北市。 1,157,034 個讚 · 69,723 人正在談論這個。衛生福利部臉書提供本部各項重要政策的即時訊息,歡迎訂閱,掌握衛生福利的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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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回應網友提問QA #05】
 
第五發的QA來囉❗這次統一回應網友們詢問關於"小型營利機構在長服法推動後可能面臨的問題",請看↓↓
 
📢 Q - 網友留言:about "小型營利機構"
 … 更多
「私立小型機構長年來受限於老人福利法第三十六條-三不政策,沒有官方以及民間的贊助與補助,...均由機構業者自負盈虧,然而在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設立的規範下,再加上人民團體法的框架下,若機構因故無法繼續經營...」(節錄)
  
目前共有6位網友提出相關提問,提問全文請見↓↓
https://goo.gl/GMnwzU
 
📢 A - 衛福部答覆
 
一、長期照顧服務法業於104年6月3日經總統公布,整合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為住宿式長照機構,針對該類機構應由財團或社團法人設立(長照機構法人之設立、組織、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另以法律定之)、長照服務人員資格與訓練、設立標準等相關管理等進行規範,期提升住宿式長照機構之資源佈建與服務品質,建構完善長期照顧服務網絡。考量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尚有由私人申請設立之樣態,長照服務法第62條業規定,在該法施行前,已依據其他法律規定從事該法所定長照服務者,應於5年內申請長照機構設立許可,或完成改制及長照機構許可設立文件之換發。原私立老人福利機構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除負責人或機構擴充、縮減、遷移、名稱等變更外,得不受上述須以財團或社團法人設立之限制。
 
二、本部刻正研訂長照機構法人、長照服務人員資格與訓練、長照機構設立許可、設立標準及改制等子法與配套措施,並將邀集相關民間團體及機構代表共同討論,以求周延。  
三、本部目前刻正展開長服法相關子法研擬作業,感謝您對長照政策之關心,歡迎到子法徵詢區↓↓
http://goo.gl/0f7a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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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朱偉仁
    又是一個回答問題等於沒有回答,無法理解政策方向與目標,只有一件是明確的,就是消滅小型機構,不知道是何邏輯,莫名其妙的政府。廢話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