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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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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申報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更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部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每人每年可扣除12萬元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惟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依規定計算之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則不適用該特別扣除額;於報稅系統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時,所查詢之資料包含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可免檢附證明文件,若未帶出該扣除額資料,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一、聘僱外籍看護者:課稅年度有效之聘僱許可函影本。
二、長照給付及支付服務使用者:課稅年度使用指定服務繳費收據
影本。
三、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者:課稅年度入住適格機構累計達90日之
繳費收據影本。
四、在家自行照顧者:
(一)經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專業評估,並符合聘僱外籍看護資格:課稅年度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
(二)符合可聘僱外籍看護之特定身障項目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或鑑定向度之一者: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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