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關務署臺北關, 桃園市桃園區。 3,349 個讚 · 34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344 個打卡次。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24小時全年無休辦裡空運客貨通關作業。如有任何通關業務問題,請至本關官網留言。 路徑:便民服務/互動專區/關務論壇or便民服務/互動專區/各類信箱/關務長電子信箱
貼文
臺北關舉辦109年下半年「事後稽核經驗交流座談會」,提升關員稽核技巧 臺北關12月4日於該關6樓大禮堂舉辦本年度下半年事後稽核經驗交流座談會,邀集關務署及各關事後稽核承辦人員計50餘人參與,會議由關務署副署長陳依財與該關關務長陳長庚共同主持,藉由各關報告稽核案例,分享稽核心得,達到經驗傳承與提升海關事後稽核技巧之雙重目標。
… 更多 該關表示,依據關稅法第13條規定,海關於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6個月內通知實施事後稽核者,得於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2年內,對納稅義務人、貨物輸出人或其關係人進行查核;依事後稽核結果,如有應退補稅款者,應自貨物放行之翌日起3年內為之。涉及虛報違章情事,則可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2條及第44條規定辦理查核,不受貨物放行之翌日起6個月內通知之限制,其查核期間為5年,且得依前開條文規定,就已通關放行逾6個月之涉嫌違章貨物實施事後稽核。如查獲有虛報情事,除追徵其所漏稅費外,並將依規定處以罰鍰。
臺北關進一步指出,配合本年9月1日修正「海關事後稽核作業規定」,海關辦理事後稽核案件,將先函請廠商辦理守法自評作業,並於2週內填復守法自評表,廠商如有疑義或需進行輔導,可洽請海關協助。該守法自評作業可使廠商先行了解海關輔導內容,並促其依據實際交易情形正確申報完稅價格,以提升其法令遵循度,期能更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增進徵納協力關係之和諧發展。 業務承辦單位:機動稽核組 聯絡電話:03-3834265分機487
新聞聯絡人:謝宛容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78-667109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