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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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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審考試院提出廢止監試法等相關議程,出發點不外乎是目前諸多典試規定不符時宜,才會提出相關修法草案,我也針對未來司法官考選制度向考選部許舒翔部長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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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考選部規劃「多合一法律專業考試」,這樣的考選制度設計,看起來似乎很完美,但細看之後,不難發現只是從現在的一、二試,變得更加複雜,但是真的能透過考試找到優秀的司法人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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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否認司法人員在法庭上是要斷人生死,要具有相當高的專業性,但從我們的考選制度看來,似乎只是挑出學霸來擔任司法人員,#完全忽視了司法人員應具備的人格特質及品德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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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翁茂鍾不當行為案為例,除石木欽外,有31位司法官、調查局人員9位牽涉其中,羅榮乾檢察官不當接觸74次、林奇福院長不當接觸22次、顏南全庭長不當接觸18次、曾平杉法官不當接觸23次,不當行為不止這些人,還有買賣股票、接受餽贈等等,但是司法官退休後還能終身優渥。去年司法官學院還爆出準司法官偷拍的新聞,但是當事人沒有被退訓,經過學院調查後,只處予2支申誡,結訓後就分發當司法官,相較於我所就讀的警察大學,這點處份實在是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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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的專業能力與道德標準,是同等的重要,不是會讀書通過考試,就適合當司法官,如果僅具有專業,卻沒有嚴謹的操守,#只會讓司法蒙羞,希望後續考試院、考選部能規劃出良善的司法官選才制度。
最後附上前中國時報社會組主任楊肅民分享,跑司法線記者在法庭記錄下來的一些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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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她有三個小孩,對嗎?
被告:是。
法官:幾個是男的?
被告:零。
法官:那幾個是女的?
被告:庭上,我覺得我需要一個不同的法官。我可以換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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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的第一段婚姻是怎麼結束的。
被告:一方死亡。
法官:那一方死亡?
被告:你猜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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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醫生,你所執行的驗屍解剖中,有多少是對死人進行的?
被告:全部。活的人太會抵抗,而且我沒有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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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伯言
    最後那個對話我笑了,我也可以當法官嗎?但我保證不會有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