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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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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關注已久的《跟蹤騷擾防制法》,預計即將在這週五表決通過。
不過,對於現行最有可能通過的官方版本,我們仍有許多疑慮。
 
在表決之前,我們想再和社會大眾好好討論目前草案的問題,更要請其他黨派的委員們審慎思考其中疑慮。因此,今天我和 邱顯智、 立法委員 陳椒華、 現代婦女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針對跟騷法的草案版本,共同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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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這個重要的時刻,能再次向社會大眾呼籲:我們需要的,是一部真正能保護被害人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請從被害人的需求,和社會安全網的完備來考量《跟騷法》,別讓立法美意大打折扣。
 
 
► 跟騷定義,是否應限於「與性或性別有關」?
 
目前政院版本的《跟騷法》草案中,直接將跟蹤騷擾行為增加「與性或性別有關」的限制,然而,這樣的限定,卻可能導致未來因為難以判斷而無法執法。
 
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8 年的調查,有 57% 的科技跟蹤者屬於「陌生人」或「不知道是誰」,根本無從了解跟蹤者的動機為何;而且,在實務上,「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要件,由於涉及難以證明的行為人主觀因素,導致被害人在舉證上也相當困難。
 
如果要求第一線員警執法時要判斷是否「與性或性別有關」,未來勢必將因為難以判斷,而無法執法,反而造成人身安全保護的缺口。
 
因此,我們反對在跟騷法中加諸「與性或性別有關」的限制。在世界各國的立法上,很少有像我們行政院版的草案,在構成要件上限定性或性別的要件;跟騷法的立法應該著眼於跟蹤騷擾的過程和結果,而不是它的動機,因為動機不但難以判斷,也會讓執法機關感到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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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王君儀
    請委員們務必堅持刪除「與性或性別有關」這幾個字。
    跟騷法差一點就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