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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臺北關, 桃園市桃園區。 3,349 個讚 · 34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344 個打卡次。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24小時全年無休辦裡空運客貨通關作業。如有任何通關業務問題,請至本關官網留言。 路徑:便民服務/互動專區/關務論壇or便民服務/互動專區/各類信箱/關務長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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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關新聞稿-2013/4/2『為保障民眾權益,提升服務品質,臺北關提醒商民自行報關時,應依關稅法第17條規定,檢附必備之有關文件,且於停止收單派驗前申請派驗,以免徒勞往返。』 臺北關表示,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明文規定:「進出口貨物經海關核准在下列情形下查驗者,應徵收特別驗貨費,每一報單新臺幣一千三百元。……五、辦公時間外之查驗貨物。」「下列進出口貨物減半徵收特別驗貨費、特別監視費及押運費。一、進口貨物、郵包、貨物樣品及餽贈自用物品,其完稅價格不超過美金五千元者。」該關指出,通關流程除驗貨外,尚有分估、計稅及放行等手續待辦,為確保商民能於海關下班前順利領貨,特聲明該關業務一組驗貨課收單派驗時間為正常上班日上午08:30-12:30及下午1:00-3:00,下午3時後即停止收單派驗。 邇來發現部分商民自行前來報關時,未攜帶提貨單、發票、裝箱單或其他必備之有關文件,且於停止收單派驗時間後,方申請派驗,致增加徵納雙方作業爭議及衍生特別驗貨費問題,甚而無法於當日完成通關手續提領貨物。為免商民舟車勞頓、徒勞往返,延宕通關時間,該關籲請自行前來報關之商民,應攜帶上述報關必備文件,並於停止收單派驗前申請派驗,以加速貨物通關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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