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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美玲, 桃園市桃園區。 29,419 個讚 · 7,521 人正在談論這個。第十屆立法委員 桃園市第1、2屆市議員 桃園縣第15、16、17屆縣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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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關心特敎,很關心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因為我知道,他們一直很需要我們更多的關心和支持。 在立法院與蔣萬安委員、林奕華委員召開「捍衛身心障礙者照護權益修法公聽會」,聆聽身障團體代表的心聲並提出修法。 「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九十條,14年來只有11件是社會福利機構違法而遭裁罰,但身障者本身往往無法完整表達,家人也很難有透明的資訊,只能靠政府稽查把關,而這樣的數字我們應該高興還是擔憂?… 更多 現行法令並未針對社福機構將受服務者虐死或致重傷有加重罰則,日前發生苗栗德芳教養院將院生虐死案,最高只能處以機構30萬元罰鍰。 因此我將提案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定社福機構若虐待等不當措施,導致「服務對象死亡或重傷」將予以加重罰鍰,且可令其停辦或解散等相關規定。 #提出修法保障
#打造友善環境
#愛關懷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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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kura Hsu
    萬委員,我們身為特教助理老師,在學校裡是最不受重視的,我們每年都要重新應徵面試,即使學生尚未畢業,我們每年都在擔心煩惱還… 更多能不能被學校續聘,每年的寒假勞健保都要被迫中斷,開學後再重新加入。
    即使幸運受學校續聘,我們特教助理員的勞基法擁有權利,特休永遠不是能有累積的七天假,每年只能休三天特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