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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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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社會安全網破洞 仍以治療疾患為方向】
昨天(10/1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辦「#從屏東傷人案看社會安全網破洞」公聽會,各界專家學者前來共同討論如何從法制面和實務面來補救近期社會事件所凸顯的社會安全網破洞。… 更多 今年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一名因思覺失調症被列管的楊姓男子,因不滿被提醒戴口罩,竟然毆打女店員,並徒手攻擊對方雙眼,導致女店員兩眼眼眶骨碎裂,震驚社會。實際上,該名男子有過多次施暴的犯行,每次犯後雖然被送到醫院收治,但不久後又重新回到鄉里,繼續危害其他人的生活。不禁令人思考,社會安全網到底哪裡出了問題?為何既無法讓社會大眾安心生活,也不能協助患者避免發病? 我從以下三個方向檢討社會安全網可能破洞所在: 破洞一:缺少判決確定前監護?
現行 #保安處分執行法第4條 第2項、第3項已賦予法院或檢察官得於「#判決確定前」對應付監護之人施以 #監護處分,並非缺少相關法制。但楊男多次傷人,卻未曾被聲請裁定監護處分,原因何在?若原因在於「應付監護」之 #要件難以認定、 #司法精神鑑定 耗日廢時,以至於實務上乾脆以(預防性)#羈押替代監護處分,則司法院提出了 #緊急監護 制度,真可以解決問題? 破洞二:監護期限最長5年太短?
嘉義殺警案被告鄭男第一審被判 #無罪、#監護5年,嗣經二審改判17年。假使該案未經二審改判而是維持原審無罪判決,即被告只需監護5年,則如何相信被告5年後就不會再犯?若被告仍未痊癒,處分執行完畢後是否又造成社會安全網破洞?…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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