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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褔利部花蓮醫院, 花蓮市。 1,696 個讚 · 250 人正在談論這個。歡迎加入花醫粉絲團,健康您的彩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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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診用心病人贈2萬致謝 花蓮醫院醫師謝宏佳全數退回】
仁醫廉心!花蓮醫院骨科醫師謝宏佳幫一名60多歲劉姓病患看診,她今年過年前因車禍意外骨折到醫院接受手術治療,因謝醫師細心治療,病況因此改善,心存感激下,年後回診就偷偷在診間抽屜放進2萬元紅包致謝,謝醫師事後發現立即將東西轉交政風室處理,院長蔡興治決定公開表揚這位心地善良的仁醫。
謝醫師是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骨科醫師,在醫院服務民眾長達4年以上,平日看診用心,是許多病患心中的好醫師。2月15日劉姓病患因車禍意外骨折急診入院,謝醫師為她進行骨科手術治療,住院期間適逢年節也不眠不休診療照顧,讓她得以康復出院返家,就是這份用心感動劉姓病患,讓她決定給謝醫師一個2萬元大紅包表達感謝,但怕被拒絕,於是趁他不注意偷偷放進抽屜,沒有署名。
… 更多 花蓮醫院醫師謝宏佳:「對!其實當時忙著開醫令、診斷書,不知道有人在抽屜偷塞紅包,事後發現,聯想聽到奇怪聲音,就猜可能是她,後來院方求證她也承認了..」 雖然沒人知道,但謝醫師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送到政風室,退還給劉姓病患。蔡院長決定公開表揚,謝醫師謙虛地說:「看診是醫師的責任,只是盡本分,沒什麼。」
之後劉姓病患再回診,政風室請謝醫師當面表達謝意,並將紅包退還給她,但劉女士聽取社服室社工師建議,又當場決定將紅包捐給醫院社服基金,化小愛為大愛,幫助更多需要被幫助的人,也讓花蓮醫院這場意外的紅包曲有了更溫馨的續幕! 【法學小常識】
按行政院訂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四條:「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所謂「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該規範第二條明定包含「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2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等類型,上述規定同樣適用於公立醫院醫事人員,故醫師依法不能收受與醫院有業務往來的病人或家屬餽贈財物。但現今社會有很多病人或家屬仍有塞錢或送禮,醫師或護士才會用心診療、照護的錯誤觀念,讓許多優秀的醫事人員不想收,卻又怕拒絕會傷到病人或家屬的心意,反而破壞醫病關係造成醫院困擾,因此陷入兩難。
其實時代在變,民眾看診觀念也要跟著進步,對於認真負責的醫事人員,花蓮醫院政風室建議除了言語致謝外,也可善用醫院顧客信箱或院長信箱傳達感謝心意,讓院方有機會公開表揚獎勵優秀人員,更能發揮「見賢思齊」激勵效果,達到整體醫療品質提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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