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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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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內政委員會邀請總統府副秘書長備詢,但總統府副秘書長認為只有預算案,才有到立法院接受質詢的義務,故未出席。但依釋字第461號解釋,立法院各委員會依憲法第67條第2項規定,邀請政府人員到會備詢時,政府人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檢察官、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等人員外,於立法院各委員會依憲法第67條第2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均有應邀說明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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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副秘書長襄助秘書長綜理總統府事務,職掌均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立法院所設各委員會就與總統府副秘書長職務相關之事項,邀請其列席備詢,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且本院第9屆第8會期財委會有安排私菸案報告,亦有邀請總統府副秘書長列席報告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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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次政府官員受邀到院備詢,拒不出席,難道這種特例,在蔡英文總統領導的政府下,要 #變成憲政慣例,各級官員公然逃避立院監督,任意拒絕、藐視國會,更足顯行政權凌駕立法權之上,本席呼籲朝野立委,#落實監督行政應不分藍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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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ihsiung Chen
    被彭文正告假博士都不敢出庭了,立法院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