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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 台北市。 11,645 個讚 · 1,086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法委員暨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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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引進PFI制度,
#應納入政府財政長期風險評估! 📍「#PFI」是指政府向民間融資來興建公共建設,再按照財務狀況、依據績效分期購買一定品質的公共服務,透過PFI可讓民間資金盡速進場,加速完成公共建設。… 更多 因此我上週也在財政委員會公聽會上發表意見,我國促參法已明文規定有五大方式,未來也將修法納入PFI制度,鼓勵民間參與自償性較低之公共建設。但是對於PFI制度帶來的效益及潛在的隱憂,公部門已經做好審慎評估了嗎? 因為PFI制度雖然可以 #加速許多自償性較低的公共建設的覆蓋。但國內外研究也發現PFI制度可能會造成 #財政長期性的負擔 及其他問題,因此我國若要採納該制度,應借鏡國外經驗,讓PFI制度不會由分擔轉為加重我國財政負擔。 根據我國研究國外經驗,PFI的制度施行,政府透過有償取得的方式來達成提供民眾公共服務目的,雖然短期內可以擴大公共建設的參與,加強公私協力,但除需編列長年預算外,也有政府究竟 #應付款多少全憑議約結果的疑慮。 依據英國經驗顯示政府方的議約能力通常較弱,議約結果很可能不盡理想,也因此長期來說,其#財政負擔甚至比傳統政府採購還要高! 而近年來#疫情、#原物料上漲、#國際情勢變化都可能是民間以PFI住度參與公共建設興辦的 #風險因子。 以促參司提供資料統計,案件有1405件,其中171件提前終止合約或者是解約,比率更高達12%! 因此在PFI制度實行下,若民間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的情況下,則可能仍須由政府買回,恐變成政府隱藏的財政負擔! 因此我也呼籲,對於未來若要引進PFI制度,除了預期使民間踴躍參與興辦、就專案申請本身的效益評估外,相關部會仍應納入#政府財政長期的風險評估規劃,並且就政府人力監督及管理規劃進行妥適調度,避免相關制度失其立意! 我也倡議,PFI制度的引入,應導向以#社會公益的服務為優先 進行規劃及試行,讓民間參與意願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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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Mh Chen
    也請關心人民居家生活寧靜。
    居家有近鄰使用環保局未公告的低頻噪音管制機具,其所產生的低頻噪音,現行法令無法管制。
    … 更多 一直投訴,政府環保署卻不作為,一直不進行修訂改善,一直放任其低頻噪音擾鄰。
    難道政府環保署無能改善,人民只能一直受低頻噪音干擾嗎?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改善,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