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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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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長年關心同志權益,昨天在司法法制委員會通過我的預算提案,要求司法院研修法律,補充「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闕漏的姻親家暴部分,獲文字修正後通過,希望未來可以讓同志權益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更多 我在102年12月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時,就曾與其他委員提案,建請政府重視多元性別族群的身分登記、醫療、婚姻成家等權益,到立法院服務後,辦公室也一直是性別多元友善的環境。政府為了安撫各方情緒,以施行法的形式通過同性二人的婚姻自由保障,用專法來準用各種民法的保障。然而因為準用範圍不包含民法姻親的規定,在家庭暴力防治上,不準用姻親規範就意味著對方的家人、父母等的行為無從構成家庭暴力,有所缺落。 很遺憾的,許多為人父母還是存在同志是「學壞」的觀念,若是自己的孩子成婚成家,就遷怒、責怪孩子的另一半,甚至持續騷擾施以心理壓力等,這在異性婚姻構成家暴的行為,卻因為748施行法準用民法時漏掉了姻親,無法獲得保障。 因此,我向司法院提出主決議預算提案,要求司法院研修相關法律以落實完整保障,經文字修正,增列與其他有關單位協調後通過。我們希望亞洲第一或開放進步除了給政府增添美名外,細膩的制度配套和同志族群實際生活的平等保障,也要落實到位。 #婚姻平權我支持
#姻親入法我堅持
#TaiwanPr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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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若菡
    委員您的立場我無從反對,但基於我個人信仰給我的教導,我無法按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