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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 Fengyüan, Taiwan 。 324,517 個讚 · 21,7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按個讚!小小支持,大大鼓勵,請您一起眾志成"臣",讓台灣啟程 加入啟臣LINE家族ID搜尋:@openchiang 或點連結http://line.me/ti/p/%40wiz67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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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臣在今年五月開始即提倡,在車上加裝酒測點火裝置,啟臣並付諸行動,今年五月即提案增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之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比照外國立法例,於車上強制加裝防酒駕裝置,目前法案已送至交通委員會一讀。 看到今天的新聞,裡面提到:"行政院長陳冲表示,酒駕造成的死亡人數逐年升高,再犯率也高達30%,顯示加重刑罰不是遏止酒駕的最好方法。他認為可思考以其他方式遏止酒駕,例如可研議在車上加裝「吐氣酒測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如果酒測超過標準,引擎就不能發動。" 院長的說法正呼應啟臣的提案,希望行政部門能正視提案,化為行動解決酒駕問題,保障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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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法 酒駕至少坐牢2個月

  酒醉駕車肇事事件層出不窮,行政院會今天(4日)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在刑法中明定酒精濃度標準,並且提高酒駕的刑責。未來完成立法程序後,吐氣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5毫克者,就將面臨至少2個月的有期徒刑,並且不能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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