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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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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作業中的例行公事,卻是對被害者家屬的二度傷害! 昨日從 陳孟秀 律師 得知,太魯閣號意外的罹難者家屬收到了來自花蓮地院的傳票,傳票上收件人欄位,除了「家屬本人的名字」之外,竟還印上了「罹難者的姓名」。 得知家屬的遭遇,我感到非常難受與心疼。 將逝去的被害人列在信封上的收件人欄位上,也許只是司法行政作業中的例行公事,但是卻足以再次觸發被害人家屬內心巨大的傷痛與對逝去親人無盡的思念。… 更多 對死亡案件的遺屬來說,後續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都是一次又一次的煎熬。然而,我們的政府機關及司法程序,對於被害人家屬的困境,至今都非常缺乏理解,也從未將如何減輕被害人家屬的煎熬,放在心上,進而實施更貼近被害人家屬感受的調整措施。 或許這樣的做法,是想要顯示收件者在刑事訴訟程序上的地位。但其實,這在訴狀上都能記載清楚,相較於可能帶給被害人家屬的痛楚,根本沒必要多此一舉,在公文信封上顯示被害人姓名。 正如同我先前參加台鐵的罹難者家屬懇談會,發現台鐵局於簽到簿上列出罹難者名字,要求家屬在罹難者名字後方簽名。 看到的當下,我感到非常沉痛。每一個名字,都是一個無辜消逝的生命,如今看著他們羅列在簽到簿上,彷彿意外根本沒有發生,彷彿他們下一刻還能現身出席會議。看在家屬眼裡,一次次的提醒著他深愛的家人已消逝,這無異於二次傷害,毫無同理心。 當天的懇談會明明是邀請罹難者家屬出席,為何還需要在簽到表上列出罹難者的姓名?司法程序還有可能是因為因循往例,那台鐵辦理懇談會,對外說明是關懷家屬,卻為何無法理解家屬的受創、無助、徬徨,只貪圖行政便利,一次又一次地踐踏被害人家屬的尊嚴? 種種沒有溫度的行政措施,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召喚被害人家屬的悲痛記憶,撕裂家屬心中的傷口。 對此,我將立即向司法院要求,各級法院在處理犯罪被害人相關的案件時,是否能更尊重被害人家屬尊嚴及感受,站在家屬的立場,捨棄種種冰冷的行政作為呢? 自我上任以來,一再訴求司法應建立有溫度的連結,我們的政府相關機關,都應該負起責任,面對犯罪事件帶給人民的傷痛,不論在司法或是行政程序上,都應更有溫度、同理、並尊重被害人及家屬的權益、尊嚴與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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