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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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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夜,還是依約向各位做釋字760案的定期報告。
但是,大家可能要了解,雖然我方續追,行政機關未必會有進度。 有關警政署修正「依法考試及格人員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能讓警察人員可以轉任其他一般行政機關,但是內政部並不支持。警政署第一次簽,內政部批示「緩議」、第二次簽內政部直接退回、在我的要求下警政署要再向內政部溝通協調,內政部直接回絕!這個問題我會在下週向內政部徐部長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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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不妙
    有官不一定有職,官職分立,即然取得任官资格,署不派官没関係,那先晉升為55O不知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