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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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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太輕:人民個資,多麼不值錢! 今年2月份媒體報導有位淡水的員警,濫用警察資訊系統的資源,查詢前女友之現任男友車籍資料,帶著朋友前往居住地以鐵鎚砸了現任男友的車。 經我們辦公室爬梳過去的新聞,自2007年「M-Police行動警察」系統推出後,警員濫查、濫用個資案件層出不窮,像是濫查藝人、政界個資,也有謊稱臨檢濫查IG網友個資的,各種光怪陸離的個案持續發生。… 更多 我們進一步調查,看到「M-Police行動警察」可連結戶政、役政、交通、法務、勞動等政府50項政府資訊,規模非常巨大,涵蓋人民食衣住行所有面向的個資系統。 目前全國共有1萬5千多部M-Police裝置,隨時讓警察帶在身邊執勤,有4萬6千餘人可以登入M-Police使用,有權查詢人民資料、人臉辨識比對。 警政署有沒有進行資安管理呢? 警政署目前已訂定 《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警用行動電腦使用管理要點》、《警政日誌管理系統作業規定》、《雲端影像調閱系統作業規定》,但令人驚訝的是,這些規範中,員警濫查個資的懲處標準過輕,幾乎都只有申誡處分。 大家看圖片中畫線部分,連把行動電腦擅自借給非警察機關人員使用,都只輕輕的記申誡,連記警告都沒有;甚至「發生洩密或資訊系統遭受破壞」這樣的嚴重情事,也只給予「記過以下」的懲處!洩密了,還「捨不得記個小過」!懲處之輕顯示警政署過去並未正視員警濫用個資的嚴重性,也無法達到嚇阻效果!人民個資,多麼不值錢! 個資保護也是國家安全的一環,不可等閒視之。今天我在質詢台上特別提案要求警政署必須重視,我要求他們二個月內完成相關資安稽核報告,並對不當濫查個資之防範研擬周全有效的管制措施! 為人民個資把關,我不會鬆懈! 質詢影音
https://youtu.be/soT_psLqy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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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Jie Yang
    煽動情緒騙人還假裝把關。犯罪的已經移送了。沒調查出犯罪的你還想移送嗎?

    警察的行政處分有哪些拜託你多做… 更多功課。找一些新聞來說,可是更高層級的偵查單位你又去看多少不濫用了跟監督平衡了?

    就我所知M-police確實可以辨別身分,但是權限開放沒有那麼大跟普及,我國不是中國,沒有監督搜集那麼多資料給警察,若不認同希望大立委舉50項資訊讓大家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