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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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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大火案偵查終結 盼能實踐社會正義】… 更多 經過三個月的漫長等待,南投地檢署終於8月20日將玉山大火案偵查終結,昨日(25日)將喬建中等五人依違反《森林法》起訴,並由於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量刑。(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違反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關於求償部分,林務局估算總金額為2億2859萬(包含救災人事、設備支出成本1361萬3098元、林相改良費用及林木損失1766 萬3184元及生態系服務價值損失1億9733萬9340元),已委託律師提出假扣押且經法院裁定同意,一旦林務局提出保證金4930萬元即同意假扣押。林務局亦已陳報行政院希望能籌措支付,並隨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NCC則依《公務員懲戒法》將喬員停職,後續懲戒決定將依懲戒法院審理結果執行。 對於南投地檢署偵查結果,能在肇事者犯後態度不佳且扯謊情況下仍將事件始末調查揭露,表示肯定,然既有法規是否能符合比例原則懲戒肇事者仍需觀察,譬如NCC依法將喬員停職,意旨每月仍能領本俸一半,也就是2.3萬元,是否符合此案所涉重大情節之比例原則,應仍有爭議。而肇事者所應賠償之空前鉅額終於出爐,林務局亦委託律師提起假扣押,但犯案至今是否仍能來得及防範肇事者脫產卸責,亦未能確認。 希望具高度指標性的此案,能夠在社會高度關注、政府法院秉公處理之下,還給台灣山林與社會大眾一個交代,更希望未來國家的山林保護與登山行為相關政策與文化持續精進,能從此杜絕如此憾事。 #玉山大火
#山林保護
#時代力量
#陳椒華 ----
參考資料:
南投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ttps://reurl.cc/O0x4bg 登玉山炊事不慎釀森林大火!前NCC專委喬建中等5人遭起訴求重刑 林務局將求償逾2.2億元創新高
https://reurl.cc/GmWXWW NCC官員燒玉山還扯謊 檢察官怒斥「無悔意」起訴書曝光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87671 NCC前專委喬建中引發森林火災遭起訴 NCC:已停職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69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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