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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 高雄市。 57,533 個讚 · 1,850 人正在談論這個。高雄第四選區立法委員林岱樺 官方Line@tti3709p 大寮服務處 (07)78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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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有推拿字就罰 民間反彈聲起
【2012-04-06 台灣新生報 中醫藥新聞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
  民眾常可看到坊間有些招牌寫著「推拿」字樣,衛生署認定是違法,因為推拿屬於醫療行為,非醫療機構不得使用推拿等字眼。對此,立法委員林岱樺昨(五)上午十時三十分邀請相關工會團體、中醫師、衛生署代表共同召開記者會,會後要求衛生署區分推拿行為分屬中醫醫療、民俗調理的可行性。   立委林岱樺指出,衛生署應該讓傳統整復推拿師繼續沿用「推拿」字眼,建議可透過「傷科推拿」、「民俗調理推拿」等方式,進行區分屬於中醫醫療行為或是屬於傳統整復的民俗調理,讓傷科推拿回歸中醫院所,讓不涉及醫療行為的民俗調理推拿由整復人員使用,按摩則維持原視障者繼續經營。… 更多   傳統整復推拿師職業工會全國聯合總會會長劉通明強調,民眾自費選擇推拿來調理身體,認為這是有效的調理方式,但衛生署卻下命令,要求只要招牌上有「推拿」兩字就要被處罰,如果有人從事推拿行為,也會依違反醫療法移送法辦,這樣的做法已剝奪、擠壓十幾萬人的工作機會。   招牌有推拿兩字就算違法,讓民間反彈聲浪四起。整復推拿師職業工會全聯會理事長林國雄認為,民國八十二年衛生署署長張博雅發出公告,確認推拿屬於民俗療法,但現在衛生署卻依照中醫師公會的決議,對外公布推拿是醫療行為,政府並沒有法源,卻認定民間非醫事人員從事推拿也算違法,但實務上,推拿沒有診斷、沒有處方,這樣怎麼能夠算是醫療行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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