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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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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律師代辦案件請向法院所轄國稅局核備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受僱律師代理律師事務所辦理訴訟業務,取得之勞務報酬屬薪資所得,應由律師事務所於每年2月底前,向法院所轄國稅局填報前一年度「受聘僱律師承辦訴訟案件明細表」,以避免所得重複歸課,造成徵納雙方困擾。
… 更多 該分局說明,所得稅法所稱執行業務者,係指律師、會計師及建築師等以技藝自力營生且自負盈虧者。其中律師代辦訴訟業務雖然是執行業務性質,惟受事務所聘僱之律師與事務所係屬僱傭關係,其取自律師事務所勞務報酬屬薪資所得,不應以執行業務所得課稅,又該事務所會就受聘僱律師之薪資所得填報扣繳憑單,為免重複課稅,應將受聘僱律師承辦訴訟案件明細表通報法院所轄國稅局釐正,以正確歸課。
該分局同時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就近向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查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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