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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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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入侵高雄碼頭,港務公司早知道,竟還取巧配合】 上個月底,美國智庫「The Project 2049 Institute」發布研究報告「Hostile Harbors: Taiwan’s Ports and PLA Invasion… 更多 Plan」,研究指出臺灣的港口是中共解放軍武力入侵臺灣的重要戰略目標,解放軍可以透過已受控制的大型港口將大量增援部隊與重型裝甲車輛於短時間內送入臺灣本島。因此,臺灣的高雄港碼頭是中共必須要取得控制的目標港。 而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上星期,對於中共國務院「中國遠洋集團」透過「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入侵、控制高雄港65、66碼頭一事,邀請交通部及港務公司至辦公室說明,卻發現港務公司早知道中資入侵高雄碼頭一事,卻還取巧配合,讓我無法接受港務公司如此無視國家安全的作為。 🔎為何會說港務公司早已知道中資入侵高雄碼頭,原來港務公司早在2017年8月以前就知道有中共國務院「中國遠洋集團」將併購「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一事。
🔎而「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東方海外貨櫃航運有限公司」2017年時向港務公司詢問,中資租碼頭是否會涉及陸資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等規定。
🔎港務公司透過律師事務所發函方式,向經濟部投審會「通案」詢問:中國法人,向我國公司或機關訂定租賃契約承租不動產或動產使用,是不是投資行為?
🔎對港務公司來說,渠所掌管的商港碼頭,跟一般不動產、動產沒有區別。
🔎港務公司掩蓋機關身分、掩蓋標的特殊性,使用通案函詢方式,取得投審會「不是投資行為」的認定,做為港務公司取巧配合中資入侵高雄港的合法依據。 港務公司原本是交通部港務局,現在是政府獨資經營的公司化法人,但仍然是交通部轄下機關,負責執行交通部委託事項、經營商港。而港務公司竟不以機關行文方式詢問投審會,選擇取巧作法,掩蓋機關身分、掩蓋中資併購情事、掩蓋租賃標的特殊性,將港口、碼頭當作一般不動產或動產,取得投審會一個通函解釋做為背書。港務公司此作為不僅是取巧配合中資,更是無視國家安全。 對比,當時美國政府作法,不僅要求「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必須將其在加州長堤港所控制的碼頭信託給第三方,最後更要求出售。但是,我國交通部港務公司卻是以取巧方式,「通案」函詢投審會,形成中資可以來台繼續租用碼頭的結果。 面對港務公司如此無視國家安全的作為,我認為交通部做為主管機關,責無旁貸。交通部應儘速出面對外界做公開、完整的說明,為何放任中共國務院的手伸入我國重要港口之中,上下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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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翁正倫
    原來你的房客跟你租的4間房就是投資啊?你的房客就是這樣一直投資你,才讓你買到4間房嗎?台灣東方海外是百慕達東方海外所持股… 更多,百慕達東方海外是不是陸資是港務公司可以隨便判斷?用什麼法理判斷?你知道為什問租賃是不是投資嗎?照你的說法如果租賃是投資,那有一堆法規要改寫了?你知道港務公司是機構不是機關嗎?機構是沒有公權力可以行使的?你是立委,如果不想要看到陸資,你就提案修法,全部都擋起來,然後只要政府看起來疑似是陸資都可以隨便禁止,不要鬼扯一大篇後,責任全部都丟給基層公務人員去死,醫藥你本科專業也不行,投資這塊我看你還是不要隨便發言好了,還是你想要傳授一下如何存到4間房的秘訣?既然你提到了美國智庫的報告,你也是立委,不然你也說說美國是制定了什麼樣的法規,還是下達了什麼行政命令,讓行政單位有所依據要求中資滾蛋?如何核實這是中資?不然照你這樣的玩法,政府權力大到不行ㄟ?啊,對了再提醒你一件事,某人幫忙的大同市場派,當時好像也疑似是陸資耶,按照你的標準要不要直接禁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