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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 台北市。 22,149 個讚 · 3,269 人正在談論這個。第8屆、第10屆立法委員、中華民國暨美國加州律師、中華民國仲裁人協會仲裁人、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兼任教授,曾任Baker&McKenzie法律事務所國際資深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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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 #人人輪得到
#大內宣一波波 #國賠修法國民法官也遭殃?… 更多
行政院會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宣稱將放寬對法官、檢察官主張國家賠償要件;但是,國民法官會不會也和與一般法官、檢察官一併被列入而遭池魚之殃?試問,司法院為推行國民法官制度,近來各類大內宣花招不斷,五花八門,吳念真代言的廣告一波接一波,幾乎好話說盡。但面對行政院橫柴入灶式的手法,司法院可有提醒民眾擔任國民法官所需擔負的責任與風險?有沒有替任人擺佈、背書的國民法官據理力爭,把國民法官排除在外? 民進黨政府修法,硬要國民法官陪榜。事實上,依據國民法官法規定,審判長認國民法官的訊問不適當時,可以限制或禁止國民法官的發問。國民法官如不聽審判長指揮,就會被課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可見,國民法官必需遵循擔任審判長的職業法官的指示。 當初國民法官法是民進黨不顧民意而用國會多數強行通過的,結果現在國民法官判案要聽人家的,判錯了要連坐,這樣對於國民法官公平嗎?有功無賞、打破要賠,有這個道理嗎? 尤其,在先前修法過程中,許多持反對意見的專業人士都點出,國民法官法上路後,民眾雖有機會實際參與審判,但被抽中就非去不可,不能拒絕;誤判了也要擔責任;就連保密義務的範圍和年限都較一般法官嚴苛。這些不都是國民法官上路後應立即解決並向民眾說明清楚的大問題嗎? 但我們只看到民進黨政府在司法院拼命花大錢行銷,編列巨額媒宣預算,企圖用大內宣把國民法官美化成世上少有之餘,竟然還想修法,要祗能聽從審判長指揮而無法獨立自主審理案件的國民法官賠償?民進黨政府對於這種不公不義的安排,不難道該先說清楚、講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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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慶民
    貴敏委員好:我幾乎每天在警廣或電視聽到吳念真的國民法官制度廣告,真的是很籠統,裡頭提到:只要年滿35歲(好像),只要符合… 更多資格抽籤即可!
    我一直在想也始終懷疑,制度本身應該是好的,但是國內目前的氛圍(德行)這選出來的國民法官《能用嗎?》現在的法官都已經充滿顏色或失去中立而迎合上意,甚至許多司法界的大長官都由特定人任命特定人擔任(一家親)。
    黨政軍、公務人員、學校(教改)、司法界,已全面被黑手介入(淪陷),所以這國民法官,我們是外行人說外行話,不知道許多的相關細節,只從整個局勢來看,深感疑惑《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