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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台北市。 84,512 個讚 · 2,401 人正在談論這個。思瑤的LINE: @wusuyao (要打@唷) 電話:02-2820-5800 服務處:承德路七段196號 律師現場諮詢 法律服務時段 週一 18:00-20:00 週二至週五 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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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人才!人才!
教育創新,勢在必行! 從護國神山到護國群山,台灣需要更多前端高階人才。不再空喊口號,我們付諸行動,一起改變! 回應產業需要及時代需求,《 #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試圖為教育找新路。 這是實驗型態的 #教育沙盒,由政府與企業共同出資,鬆綁現行僵化的制度,給予大學設立新型態的「校中校」,讓師資、招生、產學合作都有更大的彈性。產業界期待已久,政府終於在制度革新上提出解方。… 更多 這個重大的教育創新,從政策成形、公私對話、法案構思,前後「磨」了大半年,從上會期思瑤擔任教委會召委開始,跨會期今天終於完成委員會初審。 前置作業綿密不馬虎,審查過程也不能放鬆。思瑤審好審滿,連續七個多小時,從法案第一個字盯到最後一個字,終於完成任務。 超前部署其他領域(如文化產業)的可能性、提升企業投入比例、設立防弊與防中資的防火牆、擴大學生參與並保障學生權益。思瑤各項主張皆融入法案。 今天初審版本的重點如下: 一、#擴大高教適用範圍
條例所謂國立大學除一般大學外, 亦應包含技專校院。
二、#增加國家審議會人數
以因應未來創新模式與產業需求,國家重點領域應逐步擴充。
三、#保障學生參與
審議會、研究學院之監督會及管理會納入學生代表。
四、#避免中資滲透
國立大學申設研究學院,其合作企業不得為中資,且應符合兩岸條例規定。
五,#提升企業投資
主管機關每3年應進行檢討,予以調升研究學院其合作企業最低資金比例。
六、#保障學生就業自由
研究學院及合作企業不得強制學生畢業後須至合作企業就業,或將其列為畢業條件。
七、#研發成果回饋學校
研究學院研發成果收入,應有10%以上比率用於改善師資、充實設備及其他校務發展。 有些要鬆有些要緊,才能取得進步性與嚴謹度的平衡。理想與實務的鬆緊收放,今天審查結果充分融合了教委會、教育部同仁共同的智慧結晶。辛苦大家啦! #翻轉教育 #教育的事我的事
#教育新想像 #育才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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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Homin Chen
    台灣產業界長期缺乏品牌行銷與國際通路人才,然而台灣並無任何一所頂尖大學(台、清、交、成大以及政治大學)設有行銷系所。這現… 更多象並不能回應台灣產業需要及時化需求,亦不符合世界朝流(美國知名大學幾乎都設有行銷系所)。台灣教育界向來保守,真的有需要實驗型的「教育沙盒」。委員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