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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台北市。 23,582 個讚 · 3,880 人正在談論這個。伍麗華Saidai /Resres 校長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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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修訂國家語言發展法
#健全國家語言學習權益 質詢教育部時,我提到了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九條第二項的條文應予以修正,將原條文內的「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修正為「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之各年級」,希望確保孩子在國小到高中的各階段、各年級,都能享有學習族語的權益,同時也讓國家施政的目標能有明確的法律授權。… 更多 我提醒教育部,語言的學習必須要有連續性的課程設計和規劃,一旦斷裂式的學習,對孩子造成負擔,也對語言的傳承不利。應貫徹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立法意旨,不要讓「幾個字的疏漏」,造成課審小組解讀的模糊空間,犧牲孩子受教的權益,也浪費了政策的美意。 對於課審小組的疑慮:(1)為何以文化部主管的《國家語言發展法》干預教育部的《課程綱要》?(2)在國高中實施本土語言,恐造成學校及教師的執行負擔?因而小組決議將國中二、三年級的本土語言列為彈性課程,而非必修的部定課程,也引發了各界的關心。 反觀族人所擔憂的:(1)若國二、國三就列為選修,很多學校(特別是原住民學生數少的都會區)就極有可能不開設課程,到時候孩子的族語學習權益如何被保障?(2)從國小到國一都在學族語的孩子,到了國二、國三若不繼續修習,到了高一又變成必修課程時,老師、課程教材要怎麼延續進度?跟不上學習進度的孩子如何取得攸關升學的認證資格? 持平而論,國家語言發展法將在地族群生存的語言視為國家語言,且列為國民教育部定課程,激勵了許多語言教育的推動者,也受到國際間的讚賞。如今,國家的課程審議小組,更應該提出排除困難的對策來要求教育部積極落實,而不應該是帶頭走回頭路。懇請好好傾聽「國家的原住民」的心聲,是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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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愛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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