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周春米 立委, 屏東縣。 104,969 個讚 · 18,5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屏東有春也有米,我是小米姐姐,周春米! 屏東服務處 電話:08-7338312 東港服務處 電話:08-8322331 恆春服務處 電話:08-8880888 內埔服務處 電話:08-7786756 潮州服務處...
貼文
《週記報告》 這兩天在屏東,昨晚被政壇長輩找去唸,指責5/17立法院通過了「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但街頭巷尾很多長輩不諒解&不接受; 長輩愛之深,責之切,我就試著分兩個部分說明; ㄧ、從法制上觀點來說 因爲大法官(憲法的解釋者)說我們的法律沒有規定到相同性別的二人可以結婚,侵害到同性朋友的婚姻自由權利,這樣是不對的; 所以在兩年前給我們兩年的時間,現在兩年時間快到了,我們一定要通過這樣的法案;(大法官很大喔)… 更多 還有去年11/24公投結果,大家投票結果是說民法規定的婚姻是一男一女,所以要規定相同性別二人的關係,不能用民法,要用其他的法律; 基於以上的立法指示和時間急迫性,我們趕著在5/24到期日的倒數最後一週,通過了這樣的法律; 二、他(她)們和我們並無不同,就是愛上ㄧ個人,想要有法律關係的保障: 長輩們擔心這樣ㄧ來,社會是不是大混亂,家庭倫常是否會崩壞,我說真的不需那麽害怕和擔心; 我們不用去想是男男或女女,其實就是單純一個人愛上ㄧ個人,兩個人相愛,只是他(她)愛上的是和自己性別相同的人, 大家都有相愛的權利吧!每個人都有相愛的權利吧!我們何苦或何德何能,去限制或剝奪他(她)們相愛的權利呢? 有長輩或朋友會說,那他們就自己相愛吧,我們也沒阻止,何苦要搞到大家都知道,社會天翻地覆? 我說因爲他(她)們相愛,他(她)們想組成家庭,他(她)們不想在最親愛的人因病就醫時,他(她)不能替他(她)簽醫療同意書;也不想奮鬥了一輩子,在臨終時,無法給親愛伴侶有法律保障的財產; 他(她)們只想和一般人ㄧ樣,我們有什麼權力說他(她)們不能和我們ㄧ樣呢! 長輩雖然臉色還是不好看,但至少也耐著性子聽我說完,我還沒把握他是否能理解和接受,但能溝通能對話,就是個包容的過程,就是個希望的開始! #謝謝長輩關心
#也請長輩不要太擔心
#下週還是要開會啊
留言
  • Philip Lin
    辛苦了,很多的誤解都是缺乏溝通跟了解所造成的,希望因為法案通過,讓更多同志被看見,也可以讓大家更認識跟了解他們,謝謝委員的努力,有妳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