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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台北市。 34,873 個讚 · 305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708 個打卡次。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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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啟動「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的修法討論】 當我們使用電信業者提供的網路連線服務上傳影音到YouTube
萬一侵害到他人著作權時
這些電信業者或網路公司是否要跟使用者一起承擔侵權責任呢? 這個問題在1998年美國國會通過的
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簡稱DMCA)⚖中獲得解決 法案重點之一… 更多
就是上述的「網際網路服務提供業者」(簡稱ISP)
在符合法律的規定下就可以免責🆗
不用跟使用者一起承擔侵權責任🙆 從此之後
許多國家開始仿效美國來立法保障ISP業者權益
來維護科技發展 但是立法至今已經22年!產業早已有大幅變化
所以美國國會要開始討論修法了 以現今網路侵權量大且快速傳播的情況
ISP業者通知取下及避風港等規定,將是這次修法最具爭議的部分! 🔎詳細報導看這邊
https://torrentfreak.com/us-congress-starts-review-on-possible-modernization-of-the-dmca-20021/ #我國著作權法第6章之1也有相關規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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