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post
Home
每日貼文
專頁
北區國稅局, 桃園市桃園區。 235,588 個讚 · 3,187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556 個打卡次。 image Designed by Freepik http://www.freepik.com/terms_of_use
貼文
《您可能有所不知》
檢舉逃漏稅不能以部落格等網路公開資訊做為具體事證
如依據網路美食部落格等公開資訊提出檢舉,但未就檢舉內容提出違章漏稅具體事證,稽徵機關就無法偵辦。所以,民眾檢舉他人逃漏稅時,應提供具體逃漏稅事證,供稽徵機關核辦。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