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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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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蔡先生問:個人獨資經營記帳士事務所,以自有房屋供執行業務使用,可否列報租金及房屋稅稅捐支出?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19條第6款規定,執行業務者以本人所有之房屋供其本人為執行業務使用者,不得列支租金支出。
… 更多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獨資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業者,已依法設帳記載其業務收支,於辦理所得損益結算申報時,如以本人所有之房屋供其本人為執行業務使用者,不得列支租金支出。至該房屋(包括基地)課徵之地價稅、房屋稅,獨資執行業務者依法完納後,得列為其執行業務之費用。
該分局同時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查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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