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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張廖萬堅, 台中市。 54,742 個讚 · 3,654 人正在談論這個。民進黨立法委員(西屯、南屯) 民進黨中央黨部執行委員 台中市棒球委員會主委 全國棒球協會理事 歡迎加入Line@ line.me/ti/p/%40xpc985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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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修法《公路法》第六十五條
計程車乘客險入法,雙重保障司機與乘客! 這是萬堅第二次提出「#計程車乘客險入法」的修法草案。緣由來自上一屆友人的親身經歷,他搭的計程車發生嚴重車禍,因重傷需要高額醫藥費,既有的強制險不足以支付,但那輛計程車卻無乘客險,導致他也求助無門。 … 更多 接獲他陳情後,萬堅研究了各類大眾運輸工具,無論是飛機、火車、遊覽車等,皆規定強制投保乘客險,唯獨計程車沒有入法,目前全台計程車輛9萬1千多輛 ,約有一半(51%)加入車隊才有投保,亦即民眾仍有一半的機率得不到乘客險的保障,路邊攔車形同賭注,萬堅認為這種情況必須改正!上屆交通委員會雖有排審,卻因為屆期不連續無法三讀,而今年又發生台中港計程車墜海造成傷亡的憾事,該司機也無投保乘客責任險,因此這一屆萬堅再度提案,#修法全面保障所有的乘客。 同時,修法亦是 #保障司機!按現行規定車行投保最低每位乘客150萬乘客責任險來看,一年保費也不過千元,卻可避免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因為強制險理賠不足,必須控告司機求償,進而被判鉅額賠償影響生計。此外,萬堅也要求交通部,未投保的裁罰應注意比例原則,動輒十萬元起跳的罰則不應適用在個別司機上,成功修正裁罰最低從一萬元起。 修法草案在今天順利出交通委員會,萬堅也會推動盡快三讀通過,讓計程車乘客險入法,雙重保障計程車司機與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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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ei-Fa Huang
    第三責任險也應入法,而且為啥要有罰則?直接要求執業登記須檢附否則就撤銷不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