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貼文
【因應坤輿案和鍇霖案的修法 無法解決問題?】(上) 環保署在5月21日預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更多」修正草案,此次共修正及新增九條文,包括我所關注的苗栗坤輿案和屏東鍇霖案,都有相關條文修正的因應,欣見環保署針對過去法規疏漏的問題修法亡羊補牢,但法規向來有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因此就算此次修法,恐無助於解決坤輿案和鍇霖案的問題,只能規範未來類似情況,這是讓我覺得比較遺憾的部分,也質疑難道修法只能做到這種程度嗎? #歹戲拖棚再二年? 關於坤輿案,由於業者的掩埋場興辦事業計畫在二十年前取得同意設置,但因當時未規範有效期限,導致坤輿可在二十年後取得試運轉,引發自救會需再度抗爭保衛家鄉。因此,環保署這次透過修正第10條增訂試運轉計畫申請展延、重提次數及停止試運轉情形,並在第14條新增同意文件失效之規定,明訂101年12月5日前取得之同意設置文件者應自辦法修正發布施行日起2年內取得處理許可證,否則失效。 #再凌遲鄉親二年? 這樣的修法方式,等於給坤輿公司二年的時間去完成試運轉和取得處理許可證,而苗栗造橋龍昇村的鄉親和自救會還得努力對抗二年以上,才有機會阻止這二十年前不當同意設置的掩埋場,對年邁的鄉親來說,這樣的修法是再二年+2的凌遲啊!面對一個刻意規避環評的掩埋場,環保署的處理方式竟然是修法再給二年的落日時間,這讓捍衛家鄉和農業安全的鄉親們情何以堪?自救會已被凌遲二十年了,難道還要讓坤輿再歹戲拖棚二年? #現行條文無法限制坤輿?… 更多
圖片
留言
  • 立法委員 陳椒華
    預告草案在此,有意見的公民均可在6/8前留言或告知環保署
    https://join.gov.tw/… 更多policies/detail/c6c2697a-8ad2-40c3-a4e2-5198c4ba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