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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 NIA, 台北市。 24,380 個讚 · 152 人正在談論這個 · 661 個打卡次。全國各縣市設有服務站,為民眾辦理入出國手續,並在各國際機場及各港口設有入出境旅客服務站;且為服務海外僑民,本署在海外設有二十八個工作組,辦理入出境諮詢、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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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4)天,<br> 是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施行滿一週年的日子! 專法通過後,<br> 國人與同為國人之同性伴侶,<br> 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br> 國人與承認同婚國家之外籍同性伴侶,<br> 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br> 國人與未承認同婚國家之外籍同性伴侶,<br> 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伴侶註記!… 更多<br> 雙方為外籍同性伴侶且原籍國皆承認同婚,<br> 可至移民署辦理外僑居留證!<br> 『雙方為外籍同性伴侶,<br> 原籍國皆未承認同婚或一方未承認同婚,<br> 可以在臺灣辦理結婚登記或同性伴侶註記嗎?』 在109年5月25日開始,<br> 原籍國皆未承認同婚或一方未承認同婚之外籍同性伴侶,符合對象及辦理資格,移民署各服務站開放同性伴侶註記!<br> (一)對象及辦理資格:<br> (1)外籍人士。<br> (2)當事人年滿20歲。<br> (3)在臺灣地區具有合法居留身分。<br> (4)雙方皆為單身或已在國外合法結婚,且一方或雙方為未承認同婚國家之外籍人士。<br> (二)辦理方式:雙方當事人親赴移民署各服務站申請註記。<br> (三)應備文件:<br> (1)居留證。<br> (2)單身證明或結婚證明文件(須經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驗證)。 當彩虹突破雲朵、劃開天際的那一刻,<br> 伴隨的光芒,是感動,更是勇氣。<br> 這道光芒的射程,現在還無法觸及每個角落,<br> 期望未來,一起分享這份感動與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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