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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高雄市。 56,262 個讚 · 878 人正在談論這個。岡山服務處 地址:岡山區中山南路385號 電話: (07)623-0655 週一~週五 9:00 - 18:00 週六 9:00 - 12:00 委員親自服務:週六10:00 - 12:00 法律諮詢:週一,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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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主張修憲不綁大選,就是反18歲公民權的真義 邱志偉,立法委員… 更多 日前國民黨朱立倫主席拋出,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案,不應該和年底的大選共同舉行。由此可見,國民黨在立法院院會時投下的18歲公民權同意票,根本就是虛情假意,以我國憲法規定之修憲公民複決門檻,需要到965萬張同意票才能通過公民複決完成修憲。修憲門檻已經夠高,若國民黨還在政治算計,那就是無心修憲,就是自絕於青年參政,也有違朱主席宣稱的中道之路,奉勸國民黨不要繼續胡鬧! 首先,從修憲的制度面來看,根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也就是說,根據憲法的意旨,當立法院已經完成修憲案的公告後,過半年就應該交付公投。此外,從公民投票法第第15條之規定:「立法院依憲法之規定提出之複決案,經公告半年後,應於十日內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該條文等同於在此肯認憲法增修條文所訂之門檻(本來就也不可以違反)。所以,在公投法有關公投結果之認定,針對修憲公投複決,也沒有再做新的說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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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金柱
  • Tomy Hs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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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長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