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貼文
🔈️建設公司與地主合建分屋互易房屋及土地其憑證開立方式及營利事業所得申報方式。
… 更多 (板橋訊)建設公司出資與地主合建分屋,雙方互易房屋及土地時其銷售額,依照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18條及第25條規定,應按該項土地及房屋當地同時期巿場銷售價格從高認定(不含營業稅之房屋價格應等於土地之價格),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2條規定,於換出房屋或土地時開立統一發票。
合建雙方如未同時換出房、地者,應分別於房屋或土地之換出日起三日內依規定開立憑證。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18條之規定,其後換出者之時價如較先換出者為低時,後換出之一方應從高按先換出者之時價開立憑證;至於先換出者之時價如較後換出者為低時,先換出者應於後換出之一方開立憑證時,就差額部分補開立憑證。
前項銷售額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比照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查核準則第15條之1規定自開立統一發票總額中調整減除暫免按因交換而開立之統一發票金額計算交換損益,俟房地出售時再計算其損益並依法核課所得稅。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