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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國文, 台南市。 48,631 個讚 · 3,560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央到地方,半生歷練,一生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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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國安法》的判決不會太輕嗎? 從8月台南地院宣判,「工黨」主席鄭昭明與中校退役的兒子鄭智文涉嫌利誘我國軍官為中國發展組織,並要我軍官不抵抗、相助中國順利入台。違反《國家安全法》,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3年。到最近的幾起共諜案判決,都是「檢方偵辦雷聲大, 法院判決雨點小」,就連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也投書感嘆共諜案輕判,憂心刑度過輕會讓敵方有可乘之機,不利國家安全維護。… 更多 翻開高檢署統計近5年來,各地檢署起訴222件違反《國安法》案件,普遍獲得輕判,高達9成免囚。連號稱台灣史上最大共諜組織案主謀鎮小江都獲輕判4年,而來台發展組織周泓旭只判14個月,不荒唐嗎?上述顯示,中國侵犯台灣的動作不斷,採取滲透、利誘來從內部分化台灣,但從法院的「網開一面」可以看出承辦法官缺乏「國家安全的意識」。如同:「赴中國擔任政治職務案」中,台北行政高等法院承辦法官甚至寫出「統戰可能有正面影響,不應一昧抵制、內政部並未說明何以該統戰手法對臺造成不利影響。」的判決理由。會寫出這種判決的法官,是否「單純」到不可思議?是不是我國法官遴選的制度不夠完善? 連美國、歐盟都一直在修法因應中國的「新型態國安威脅」,台灣怎能缺席?雖然《國安法》第5-1條新法已修法加重刑責,但因生效日期是2019年7月5日。基於罪刑法定原則與從舊從輕原則,必須適用「行為時法」,因此上訴幾起案件只能引用「國安法舊法」。但就算案件發生時間,新法尚未修正公告,只能引用國安舊法,法院的認定、承辦法官的裁決與國人認知相差真的比從台北徒步到恆春還遠。 除了希望地檢能提起上訴、承辦法官能更體察台灣受中國威脅進逼的困境勇敢裁決外,更期待上會期通過的《國民法官法》,在2023年實施後,未來只要年滿23歲,大家有機會,帶著各行各業的經驗與職業法官一起決定量刑、進行判決,讓審判更透明民主,一點一滴重拾人民對國家安全與司法正義的信心。 照片出處: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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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陳松田
    台灣的法律要好好的思考一下了危害國家人民的大事都沒事碰一下女人的事就大驚小怪都判得很重難到這不是法律.問題嗎這個法律如果… 更多還不儉討的話那就是立法院的事不是講男女平等嗎一碰到女人的是法律就不管用難到女人是弱者嗎你們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