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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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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輿掩埋場規避法規 開發面積應重新認定】 前天地球日,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的鄉親一早就從苗栗來到台北,安排了三場陳情,我在開完地球日節水節電記者會後,先到內政委員會質詢,然後跟邱顯智委員一起到群賢樓前聲援龍昇村民。… 更多 之後自救會轉往環保署陳情,我在得知中正一分局已大陣仗在環保署前部署後,臨時決定在質詢的空檔前往聲援,將坤輿案的問題講給環保署聽。下午,自救會跟環保團體要到總統府跟蔡英文總統見面的朋友一起開行前記者會,環團代表也將自救會的訴求帶入總統府,還將當地灌區圖送給蔡總統,說明當前缺水下,天然的龍昇湖依然水量充沛,非常難得,並邀請總統到龍昇村參加南瓜節,希望好山好水不要受到掩埋場污染。 我在檢視坤輿案的興辦事業計畫和試運轉計畫後,發現有諸多錯誤,如地下水位不實、隔離綠帶寬度不足、沈砂池容量不足等,且將掩埋場部分必要設施(環場道路、聯外道路、地磅、辦公室等)刻意不納入開發面積,但苗縣府卻縱容坤輿 #規避環評和水保法規,放水同意設置。 2月26日,時代力量三位委員和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陪同自救會向監察院提出陳情,要求調查苗栗縣政府涉嫌違反多項法令,瀆職包庇坤輿,目前監察院已啟動調查,要求縣府提供相關公文書件,希望能早日確認縣府不當同意坤輿公司設置掩埋場的事證。 在向監察院陳情後一週,縣府廢止了坤輿的試運轉計畫,但坤輿向環保署提起訴願,因此自救會至環保署陳情,要求駁回坤輿的訴願。 我跟環保署強調,坤輿興辦計畫開發面積為17958平方公尺,僅包括掩埋區、部分綠帶、污水處理設施和滯洪池等,並沒有包括環場道路、聯外道路、地磅、辦公室等,一旦計入,面積就超過1.8公頃,違反「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五、申請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同意變更使用 (五) 申請變更農業用地面積已達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所定應送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查面積百分之九十以上,且有採取部分土地分割情形者之規定。 因此,坤輿案面積不實,興辦計畫不實,目前 #苗縣府同意設置的處分是有問題的,且 #不應給予坤輿試運轉許可。另外,苗栗縣政府應提供坤輿案的「水土保持計畫報告」,供比對確認環場道路興建的面積。 我希望環保署能妥為處理本案,考量時空和環保意識已大不同,應儘速對此「苗栗的美麗灣案」找出妥適的解決方案,勿讓可預見的掩埋場污染而影響龍昇村的水源和農安。 #坤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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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鄧如邑
    委員:

    在台灣,真的是「各民族一律平等」嗎?為什麼有「原住民」血統的人,就可以「登記」2.5公頃的… 更多土地;而不夠的部份就把「沒有」原住民血統人民的土地沒收,再分配給有「原住民血統的人」,這也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平等」精神嗎?再者,全台灣的人民,想要土地、房子,那個不是靠努力、打拼、每天不停的工作,就為了要有「遮風避雨」的家,那是需要多少的努力與幾十年的辛苦工作,即便是要買一小小塊的土地,也不知要付出多少的心血與努力;而所謂的「有原住民血統」的人民,就可以憑「血統」證明,免費無償取得「最多」2.5公頃的土地,而且不夠的的部份,就是靠政府機關「每年」編列預算,把在「保留地」上的原墾農民告進法院,目的就是要沒收原墾農民的土地,再把沒收的土地,讓「有原住民血統」的人,「無償」「抽籤」取得土地,在中華民國這塊土地上,也算得上是「公平正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