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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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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底渣不可用於農地
#提案要求環保署修法
  
在環保署現行法規「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中,第七點第二項牴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地用地土質原則:「填土來源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 更多 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事業廢棄物、淤泥、爐石(爐碴)或其他有害物質」,讓焚化底渣再生粒料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等型態進入農地,而不受第七點第一項之限制,形同環保署以行政命令開後門讓再生粒料製品可「合法」進入農地,罔顧農委會多年來一再函釋的農地用地土質原則。
  
有鑑於焚化底渣富含多種重金屬和戴奧辛的特性,就算變成混凝土依然有溶出有害物質的疑慮,況且砂、石、磚、瓦、混凝土塊都不可在農地填土,況且是焚化底渣製成的混凝土?且在彰化縣政府依「法」許可的芳苑農地使用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於菇類栽培場整地工程,實地以XRF儀器檢測發現鋅、銅、鉛等多項重金屬超標,環保署竟成污染農地及危害農業安全的罪魁禍首?
  
我今天在院會提案,要求環保署一個月內宣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第七點第二項因牴觸農地用地土質原則無效,並通告各地方環境保護局即日起停止許可各種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資源化產品使用於農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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