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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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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在司法法制委員會進行公教人員退撫條例進行審查。 針對提撥免稅的問題,公務人員按本條例之規定繳付退撫金,未能享有減免年度薪資所得優惠措施,比起勞工、私校教職員顯有差別待遇,因此,應與勞工、私校教職員之退撫稅制法制應具有一致性,以免於租稅不公平之問題,爰比照勞工退休金條例之立法體制,不計入提繳當年度之薪資收入課稅。也希望可以盡速通過。… 更多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83號明文提及,無須再將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等列入考量。有關行政院目前的版本是基準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民間團體則提出依據「重要民生物價指數」,而「全國平均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也是我們過去的主張,這部分也希望考試院能夠多加研議,了解不同的基準計算所帶來的影響與差別。 又依據大法官解釋第七百八十三號解釋理由書:「未來立法者如為提供年輕人較多工作機會而擴大限制範圍,而將全部私立學校或私人機構之職務均予納入,或為促進中高齡再就業,改採比例停發而非全部停發以緩和不利差別待遇之程度,或採取其他適當手段……」之解釋意旨,並為保障年輕教師一定的工作機會,因此,我認為再任私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應尚可領自己受繳付退撫基金之部分,也緩和不利差別待遇的程度。 最後,有關公教人員的退休權益也建議考試院能夠確立周延的措施,使公教人員的退休生活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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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卓宏祺
    感謝委員支持公教人員補償金回復條例的修法,感恩再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