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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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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巧慧委員。 近期關於部分醫療院所經營者對於健保補貼紓困各項方案是否計入所得稅稅基的疑問,說明如下: 1. 關於「若院所全年收入未達去年八成時,健保署將補到八成收入」,該項是衛福部爭取紓困預算後給予營運補貼,因此補足的金額不會被納入所得稅稅基。 2.… 更多 關於「提升暫付金額方案」,後續仍須補付或繳回,故性質較像是「借款」。依過去慣例,若今年沒有還清,就會被列入今年所得稅基,明年就要繳稅。但考量疫情對醫療院所營運之衝擊,若延到明年一、二月還款,健保署可協助向財政部申請更正扣繳憑單,即可不列入今年稅基。但若是明年三月以後還款,原則上就會被列入今年稅基,但若以後將還款繳清,就會在隔年的所得稅扣除回來。另外健保署也可再次向財政部申請更正109年度所得,讓院所辦理退稅。 3.考量提升暫付金額仍屬紓困性質,健保署已建議財政部不納入稅基,目前仍持續與財政部溝通中。 ✅ 簡單說,今年盡量確保去年八成,補助到八成的部分不會列入稅基。 如果機構業績不敢確定是否超過去年八成,可以延到明年2/28之前決定是否退回紓困,屆時若業績加上紓困超過去年八成,當然會視為所得列入稅基,如果評估不需紓困,在那之前分期退回 健保署,就沒有稅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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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ien-Chun K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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