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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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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之前辦公室的助理幫我撈出2018年我們辦公室提的優生保健法修法草案。 當時已經與行政部門協調討論了,本來想要在自己擔任召委時排案,可惜因為當時社會氛圍對於性別平權議題並不友善,怕影響地方選舉而又取消議程(可是2018年的選舉結果還是很慘😭)。 #優生保健法需要修的不只一條。跟之前家庭教育法一樣,因為時代演變,有很多觀念已經不符社會需求。… 更多 「優生保健法」光是名稱,在遺傳諮詢專業上就已經是不適合的了,所謂「優生」一詞其實有對障礙者的歧視意涵,而「提高人口素質」的立法目的(第一條),在西方國家甚至是有納粹種族歧視的思考。而且所謂「優生」就能「增進家庭幸福」也太理想化😒 優生保健法中人工流產相關規定一直是修法時,婦女、性別團體和宗教團體的戰場,我相信這也是接下來的修法障礙;但是其實優生保健法中,許多對於「有礙優生」的障礙或疾病,在條文中要求「應勸其施行人工流產」、「勸其結紮」(第11條),這不僅對於傳染病與身心障礙者有歧視,也違反遺傳諮詢的「非指導諮詢」原則,和病人自主、醫病共享決策的方向。 我們辦公室當時對於人工流產和結紮的條文修正,其實就是希望回到「成年人的生育自主」精神,不再以是否有婚姻來做規定;但是身為婦產科醫師,我也很清楚,當夫妻間在生育計劃立場衝突,也牽涉到胚胎在法律上是否雙方共同有權決定(依民法婚生推定和人工生殖法離婚後受精卵必須銷毀的精神來看)的衝突下,醫師是否「敢」在 #配偶反對 的情況下依照婦女自主的立場給予人工流產處置,我相信會有一些困境;我在想,如果修法之後,在遇到婚姻中的生育處置衝突時,可能各醫院必須有「法律倫理委員會」給予臨床醫療人員足夠的法律支持(憤怒的配偶我們不敢惹啊)。 本來以為這個法不知道多久才能有機會修,看到最近的討論,野人獻曝一下,希望能夠給大家參考。 更感謝當時願意連署的委員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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