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貼文
管碧玲服務公職40周年
參與改革運動展—13 那些年我們都叛亂了!你叛亂了沒? 過去有刑法100條的時代,主張改國旗國號,都是叛亂罪。解嚴後,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仍然受到嚴重的限制。台灣人民開始用力衝撞言論的禁制。也用力衝撞專門對付反對黨,處處限制反對黨的選罷法。 過去選舉時,在選舉公報中,候選人不可有改國號國旗的主張;在競選活動中,也不可有這些主張的演講,否則就是叛亂罪侍候。今天要展出的就是這些歷史。… 更多 以前競選時,除了不可有以上言論外,申請演講的時間也不可逾時。輕則罰款,重則當選無效。演講者也必須報備申請領有助選員證,才能在法定競選時間時,上政見會說明會演講。即使是候選人的配偶或父母兒女也必須報備申請領有助選員證,才能上台,而助選員也有名額限制。 今天展出的是許陽明1991年競選國代,與陳水扁2000年競選總統時,在台北市中山足球場聲勢浩大的最後一場造勢選前之夜,違反選罷法由我代表簽收的單據。1991年許陽明的選前之夜,講到凌晨1:30群眾不肯散去,2000年陳總統的選前之夜也一樣,群眾至投票日凌晨,意猶未盡不肯散去。 而助選人或政黨辦的活動也不可以違反。這部分今天也有展出謝志偉教授與莊淇銘教授,與民進黨主辦幫許陽明助選時被開的單據。今天也展出幾張助選員證。有政黨的,也有候選人的。 違反選罷法開單的程序是:第一次開「妨害選罷法通知書」,接著開出「競選活動違法勸止書」,30分鐘後,如果情況一樣,就開出「競選活動違法制止書」,再不停止最後就開出「競選活動違法經口頭(書面)勸止並經書面制止不聽通知書」,經四道開單程序,到最後這種單開出,就構成當選無效的依據。… 更多
圖片
留言
  • 王畹棠
    美女委員為台灣發展盡心盡力,讚辣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