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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士葆。 168,647 個讚 · 8,609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賴士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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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仗恃著全面執政的優勢,專制獨裁,做違法違憲的事情已經習以為常,讓台灣的民主法治失守是讓人極為痛心的事情。四大公投迫在眉睫,蔡政府出動國家機器,全面動員要打贏四個公投的選戰,再次的踐踏行政中立法,只要贏得公投選戰,過程違法違憲無所謂。… 更多 蘇貞昌一聲令下,要所有的部會主動積極的「對外宣講」說明四個公投立場,但這「對外宣講」可以包括部會首長在上班時間指示其所屬的公務人員要如何去投公投票嗎?顯而易見是不可以的,因為這會違反公投法的相關規定。 蘇貞昌還提到獨立機關無須參與,但獨立機關根本還沒等到蘇貞昌的說明,中選會早已迫不及待地跳出來表態說明,有關行政院副院長到國營事業宣導公投沒有違反行政中立的問題。銓敘部也出面說明行政中立法18條,包括總統及政務人員都不是行政中立法規範的對象(其實政務人員並非不需要行政中立,而是要另立政務人員法來規範,只可惜這個法的草案由考試院在民國88年已送來立法院,迄今立法院一直沒通過)。另外,銓敘部109年的函文規定公務人員亦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公民投票。無視國營事業中油利用行政資源刊登廣告宣導公投,蘇貞昌說行政院是反方,有義務說明,所以這是合法正當,也是應該的。最扯的是連最該獨立的監察委員也有些人跳出來說「核電安全」及「成本便宜」是神話⋯的明顯護航反核四公投的荒謬說辭,他們還說這不是要糾正或者彈劾,只是做一個結案報告,給民眾公投投票時作參考。這是赤裸裸的違反監委獨立性的的護航! 不管法律怎麼規範,蘇貞昌說可以就是合法正當,在他們眼中,法律不是用來遵守,是可以因地、因時制宜來解釋以符合政黨的利益和需求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已經規定得相當清楚,公務人員必須嚴守行政中立,但是政黨輪替法律見解變了,政府公然曲解法令,踐踏法律,莫此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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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繼統
    四大公投百姓一定要都同意才能教訓民進黨不然藉五院掌權,蔡英文一意孤行,獨裁連騙,算自由民主嗎?要関中天隨便她,要吃萊豬,… 更多要用煤發電,要剝奪軍公教退休金,要高價買軍火等等不顧百姓死活,只因無德無恥貪婪自私。民進黨不倒臺灣不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