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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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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禮拜五,《跟蹤騷擾防制法》即將表決,預計也會順利通過。
 
但是,現在最有可能通過的官方版本,還有幾個問題尚待解決。
 
今天上午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邀請 現代婦女基金會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一起召開記者會,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1⃣ 慎重考慮「性或性別有關」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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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婦女基金會王秋嵐研究員指出,在比較法上,很少限定性或性別的主觀要件。呂政諺律師也強調,跟騷行為並不限出於「性或性別」。
 
主觀要件不但難以判斷,執法機關也會感到困擾。因此,跟騷法的立法,應該著眼於跟蹤騷擾的過程和結果,而不是行為人的主觀。
 
個案可能因為難以取得證明主觀的證據,或者不是與性或性別相關,而難以按照目前的草案版本受到保護。
 
但是,被害人被跟騷的危險卻是確實存在,更應該要被處理。
  
假如規定「性與性別」的要件,在向警方報案求助的階段,就可能因為認為不符要件而拒絕受理,或是簡單調查後不予移送。
 
客觀上被跟蹤騷擾,但卻無法適用《跟騷法》進一步保障被害人,就可能造成保護的漏洞。
 
2⃣ 宜有「緊急保護令」制度
 
就和家暴令中的行為一樣,許多跟騷行為和一般社會生活容許的行為之間,界線未必那麼清晰。
 
透過保護令,可以達成「劃清行為界線」的效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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